西安未央法院公开审理辖区扫黑除恶第一案
本报讯(郭强)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3月19日公开审理了以被告人李某军、杨某为首的犯罪集团强迫交易、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系列案件。8名被告分别被判处7年又2个月至1年又2个月的有期徒刑,并处10万元至1万元的罚金。
据了解,该犯罪集团在经营沙子、水泥等装修材料期间,采取持械打砸等暴力手段,打击装修施工人员,排挤、迫使同行退出市场,谋取不法利益,造成多人重伤、轻微伤及财物毁损的严重后果。经查,仅2018年6月24日至2018年9月1日,该犯罪集团的沙子、水泥销售金额就达人民币134万元。
该案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未央区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起涉黑恶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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