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中院异地执行案款近2亿元
本报讯(李凯记者张杰)日前,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派出干警奔赴大连、北京、广州等地,采取多种措施,依法将拍卖的房产移交给买受人,并依法执行回案款近2亿元,获得当事人点赞。
当事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申请执行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金泰安全消防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坚瑞恒安公司借款一案,西安中院受理案件后,派出骨干法官先后对被执行人名下位于大连、北京、广州、西安的4处房产进行查封和成功拍卖。之后,西安中院执一庭庭长刘明哲安排法官干警于2月24日下午出发,按照大连、北京、广州顺序,分别向3位买受人交付房产并将过户裁定送达当地房管部门。2月25日办完大连交接手续后,执行法官干警赶到北京时已是23时了。次日一大早,执行法官赶到交接地后,发现需要移交的房产被案外人非法使用,且案外人有近百名员工、生产线等设备众多,当天搬离确实有困难。面对此种情况,执行法官积极向案外使用人晓以利害,释明法理,最终促使使用人同意配合交付。
随后,执行法官带领买受人赶赴北京东4环外的一个工业园区,对场地货物、生产线等进行查看,使买受人理解了当天移交确有困难的实际情况。2月26日中午,执行法官组织各方当事人在园区管委会办公室进行协调。经过努力,买受人和使用人达成15天内搬离场地、将房产予以交付的协议。
紧接着,执行法官马不停蹄赶往机场,于2月27日1时30分到达广州。早上,执行法官不顾疲劳赶到交付地准备交付房产,却因租赁户要求解除合同、退还租金和买受人不愿承担租金等原因受阻。执行法官赶忙协调被执行人,经过5个小时苦口婆心的思想工作,被执行人同意退还租金13万元,至此两处房产顺利交接。2月28日,执行法官向广州房管局送达裁定书过程中,得知以1.27亿元购买了位于西咸新区150亩土地的买受人要求交付该土地。执行法官立即联系申请人、被执行人以及该土地上的租赁人,商定于3月5日对该财产进行交付。3月4日,执行法官将异地财产交付情况和3月5日将要交付西咸新区150亩土地等情况向刘明哲作了汇报。3月5日,执行法官组织申请人、被执行人、买受人、租赁人、物业人员参加会议,并对后续租赁权行使、租金交纳、是否继续租赁等问题进行协调,达成了一致意见,并将该财产顺利交付给买受人。事后,买受人西安秦沣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对西安中院高效执行表示感谢。
目前,该案到位案款近2亿元,正在发放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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