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西土出告字〔2019〕40号

西安晚报 2019-03-13 05:12 大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及《西安市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经西安市人民政府批准,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西安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和西安市国土资源局阎良分局以拍卖方式出让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简况

宗地一,位于阎良区人民西路以南、振兴路以西、陕西荣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青松路以北,地籍编号为610114004001GB00034,净用地面积21375.82平方米(折合32.064亩,不含代征道路16.264亩、代征绿地6.231亩)。用地性质为居住、商服(共用宗),其中出让住宅用地19998.23平方米(折合29.998亩),出让商服用地1377.59平方米(折合2.066亩),容积率不小于1.6不大于2.5,建筑密度不小于15%不大于25%,绿地率不小于35%。土地使用年期住宅用地70年、商服用地40年。

宗地二,位于阎良区人民西路以南、高科路以东、陕西荣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西,地籍编号为610114004001GB00036,净用地面积24424.59平方米(折合36.637亩,不含代征道路11.621亩、代征绿地3.627亩),土地用途为居住、商服用地(共用宗),其中出让住宅用地面积22742.23平方米(折合34.113亩),出让商服用地面积1682.36平方米(折合2.524亩),容积率不小于2.0且不大于2.5,建筑密度不小于20%不大于25%,绿地率不小于35%。土地使用年期住宅用地70年、商服用地40年。

按照《西安市深化住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方案》(市政办发〔2018〕85号)要求,宗地竞得人须按住宅总建筑面积的15%配建公租房,其中5%建成后无偿移交市住房保障部门,10%由政府按相关规定回购;宗地内的住宅须实行全装修成品交房,具体以《西安市推进住宅全装修工作实施意见》相关要求执行;宗地范围内规划的公建配套设施,受让人应按照《西安市居住区公建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建设和移交任务。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另有规定及经核实有闲置土地的单位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西安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凡办理数字证书、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方可参加本次交易活动。本次拍卖不接受联合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取拍卖方式出让,按照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宗地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9年3月19日以后登录西安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gtzy.xa.gov.cn/或http://117.35.182.234:8080)查询并下载拍卖出让文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五、竞买保证金:宗地一为人民币3000万元,宗地二为人民币3500万元。竞买申请人可于2019年4月2日16时00分前提交竞买报名申请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报名申请截至时间和竞买保证金缴纳截至时间均为2019年4月2日16时00分。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9年4月3日下午4时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203室(未央区文景北路16号白桦林国际B座)举办。

七、如果在参加本次拍卖出让活动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请致电以下电话:

拍卖出让业务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西安市国土资源局阎良分局:马晓娜86875866

西安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王建锋84266781

网挂系统使用服务:宋飞84266781

数字证书咨询电话及办理地址:029-68214920,高新区高新三路九号信息港大厦一层陕西省数字认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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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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