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间商铺卖给18个人 开发商“一女多嫁” 业主维权两年无果
全款在莲湖区新都花园买商铺,想以此赚取房租,后来发现开发商一房两卖,房租成泡影。日前,西安市民屈先生向三秦都市报反映了他遭遇的窝心事。
10间商铺至少卖了18家
据屈先生反映:2014年8月,根据新都花园售楼部公开张贴的平面图和房号编码,在置业顾问带着看房、量过面积后,他付全款购买了位于莲湖区永新路新都花园2号楼一楼的一间30多平方米的临街商铺,约定三年后交房。合同补充协议上规定,买受人所购的商铺自交房之日起委托出卖人统一进行经营管理,在2014年、2016年、2017年,这三年的9月1日买受人可获得房款10%的房租收益,三年共计房款30%。第一年的房租收益被从购房款中直接扣除,到了2016年8月前去讨要房租,发现赵先生所购的和他是同一间商铺。几经询问,屈先生得知,存在类似情况的还有16位业主。“有的是一房两卖,有的一房三卖,现在开发商既不交房,也不退房,开发商把10个门面房卖了至少18家,骗了我们1200多万元。我们向当地街办、派出所等反映,两年了,没有结果,公安莲湖分局也未立案。”
公安莲湖分局:不构成案件
记者来到西安市公安局莲湖分局红庙坡派出所采访,被以“须经分局政工科同意”为由拒绝。在公安莲湖分局经侦大队,一民警回复记者:“这个不构成案件,现在不是独立单间,对应的房号找不到,咋能确定一房二卖。”“这些商铺是红庙坡村二组组长陈建群卖的,具体由何晓平负责,据何晓平所说,他当时将此委托给一家销售公司,但他说的这个公司名字查不到,人也找不到。”
有商铺被“一女三嫁”
在业主提供的购房合同里,记者看到:“出卖人”一栏盖章单位为“西安市莲湖区红庙坡村第二村民小组永新苑·新都花园”,“委托代理人”一栏填写的是“陈建群”,“出卖人指定的收取购房款的收款人”一栏里是“何晓平”,“保证人”是“陕西宝通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记者还发现,买受人王某某、孙某某、李某某,各自的合同上,标注的房号、面积及价格相同,均为“第2幢1层20113号,20.96平方米,297789元”,且落款日期前后不超过10天。记者随后多次致电“何晓平”,一直无人接听。本报记者杨琪陈忠
新闻推荐
优化医疗资源 提升服务水平 西安市中心医院与西安中童儿童康复医院医联体揭牌
3月12日,西安市中心医院与西安中童儿童康复医院医联体揭牌仪式在西安中童儿童康复医院举行。此举标志着双方将逐步开展双...
西安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西安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