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共有收益不能是笔糊涂账

三秦都市报 2019-03-12 04:54 大字

西安电子城融侨馨苑小区业主日前向三秦都市报反映:该小区业主委员会不按期公布财务账目,胡花乱支共有收益的问题严重,侵犯了广大业主的权益,引起强烈不满。

业主:业委会侵犯了

广大业主的权益

据业主反映:“《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小区的共有收益归全体业主共有共享,至少每半年公布一次财务收支情况。我们小区业委会2015年5月至2018年5月三年任期内,只公布了两次账目,其中一次是在部分业主不断投诉下,电子城街办下发整改意见后,才于2017年8月31日公布了2017年6月份之前的收支情况,之后到任期届满至今,再未公布过。业委会在人员津贴标准、招聘工作人员、建造停车场等事项上,未征得业主同意,存在自收自支,自花自批,自报自审的问题,而广大业主却从未获得过共有收益的福利分配,侵犯了广大业主的权益。业委会公示的‘至2017年6月份共有收益合计为92.7万元’,业主了解到的应为150万元,存在巨大差距,业主共有收益不能是笔糊涂账!”

街办:确实有问题

不知该咋办

记者来到西安市雁塔区电子城街办社区服务中心,该中心负责人回复记者:“融侨馨苑小区有6770多户业主,业委会存在程序不规范。我们去监督,业委会称电脑坏了,财务人员也不在,非常不配合,公示的审计报告也存在问题,如差旅费等,我们也没办法,不知该咋处理。”

记者了解,《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委员会应当向业主公开下列资料,随时接受业主查询: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和经营收支情况;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的收支明细,此两项收支情况至少每半年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布一次。业主有权就涉及自身利益的事项向业主委员会提出询问,业主委员会应当予以答复。业主委员会及其组成人员实施相关禁止行为,被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街道办事处等组织召开业主大会,选举新的业主委员会;相关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谁来给业主们

排忧解难

业主还反映:该业委会2018年5月9日任期届满,但其选定的换届筹备组10名成员中,有9人没有按时足额缴纳物业费,有的欠费长达一年,少的也有一季度,其中5人是在筹备组报名截止的前一天晚上仓促补交的,违反了《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但这9人仍进了筹备组,这让业主们忧心不已。

电子城街办社区服务中心负责人就此回复记者:“现任筹备组成员存在临时补交物业费,过后又不交的情况。这些人能否进入?经专门请示,上级住保局同意了。业主质疑筹备组属非法组织,须由上级来认定。”

记者电话联系西安市雁塔区住房保障局,被回复“请示后回复”。截至记者发稿,雁塔区住房保障局未回复。

本报记者陈忠杨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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