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长的一天

西部法制报 2019-03-12 01:00 大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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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魏鑫通讯员张会

2月25日,初春的古城西安还带着一些寒冷。对于西安市新城区检察院检察长王君而言,这一天有些不同。这一天,陕西省1号涉黑案件将公开开庭审理,王君将作为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

一天之计在于晨

时间:7时50分

地点:新城区检察院大厅

王君仔细看着检察院大厅门口的扫黑除恶宣传展板。这个展板是新制作的,用漫画的形式详细介绍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打击的十二种类型以及具体的举报方式。

“检察长早!”政治部的小张经过时,给王君打招呼。

王君向她招手,说:“早上好。小张,扫黑除恶的宣传海报,大家都给社区发了吧?”

“发了,大家还利用周末去社区宣传了呢。”

王君点了点头,说:“咱们的宣传形式可以再丰富一些,要到社区、到群众家门口进行扫黑除恶宣传,同时也能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

初次交锋

时间:9时30分

地点:新城区人民法院大审判庭

韩某某等8人涉黑涉恶案件是陕西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的1号案件,也是全省首例“套路贷”涉黑案件。现场旁听庭审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达100余人,前来采访的媒体也有30余家。公诉席上的王君却很淡定,因为他肚子有“干货”,这些“干货”源于他对案卷细节和相关证据的熟悉。

去年年底,王君带领专案组干警审阅案卷材料时,发现该案犯罪嫌疑人以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等手段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所涉及的被害人数量较多,且多名被害人不敢报案。西安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施文平负责主抓该案,他告诉办案人要确保高标准审理涉黑涉恶案,对案件涉及的罪名认定要精准,对涉案证据的补充、固定要有明确的标准,对涉案具体事实的认定要强化。

为了进一步查清事实,2019年1月7日,王君与办案人郭刚一起赴昆明向被害人王某取证,打消了王某心中的顾虑,查明了事实经过,最终取得了该案的关键性证据。

见缝插针

时间:12时40分

地点:新城区人民法院食堂

坐在食堂,王君喝到了一天中的第一口水,吃到了午餐。然而这样的午餐,他必须吃快点再快点,因为半小时后,下一场庭审就将开始。正吃着,王君的电话响了起来,话筒里传来干警请示工作的声音。听完,王君利落地将工作布置下去,然后扒拉了几口饭,匆匆离开食堂。

进入审判庭前,王君对其他办案人说:“咱们在这里合张影吧,提提神。”照片刚拍完,审判庭里传来“公诉人入场”的声音。王君整了整衣服,迈着大步走了进去。

深夜灯光

时间:23时

地点: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办公室

第一天的庭审结束了,一天的工作也结束了,终于到了一个人独处的时光。王君打开网页,浏览着关于案件的报道,当看到外界高度认可司法机关的工作后,终于把提着的心放了回去。但他不敢懈怠,因为战斗还没有结束,他还要继续前进在奋斗的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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