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实施改革完善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工作方案

西安商报 2019-03-11 02:12 大字

本报讯(记者高宇张健)记者昨日获悉,市政府办公厅印发《西安市改革完善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工作方案》,对研发出防治重特大传染病疫情或重特大疾病新药,并在西安市实现产业化生产的企业或个人,可由企业申报,经评审认定其经济效益明显的,择优按项目投入的10%,给予最高200万元补助。这意味着,在西安市研发创新药并实现产业化生产的企业或个人,可在享受陕西省相关奖补政策的基础上享受西安市补助政策,两项奖补金额相加超过400万元。

研发创新药和生产仿制药,都是为了在确保药品质量和疗效、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同时,不断降低患者用药的经济负担。陕西省政府办公厅2018年7月印发《陕西省改革完善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工作方案》,提出促进创新药研发和仿制药技术攻关,对研发出防治重特大传染病疫情或重特大疾病新药,并在陕西省实现产业化生产的企业或个人,以项目形式进行奖补,奖补金额不少于200万元。同时,方案提出,落实现行药品生产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仿制药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产生的研发费用,符合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可依法按15%的税率减征企业所得税。

《西安市改革完善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工作方案》中还有鼓励企业积极申请研发、促进药品研发链和产业链有机衔接、完善仿制药采购政策、促进仿制药优先配备使用、发挥基本医疗保险激励作用、加强仿制药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鼓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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