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消费维权联合会发布2018年十大憋屈案例 282万元婚房成了“伤心房”

三秦都市报 2019-03-09 03:24 大字

3月8日下午,西安市消费维权联合会在2019国际消费日(西安)3·15诚信品牌大会上发布了2018年的十大憋屈投诉案例和消费热点,并对此进行了分析,同时倡导广大消费者和经营企业树立信用意识,呼吁全社会进一步加强对个人信息的保护,确保消费者权益不受侵害。

282万元婚房变“伤心房”

2017年4月,曹先生在南二环绿地九号观邸(海珀紫庭),花282万元购买了一套230平方米的房子准备结婚。谁料验收交房时,曹先生发现房子多处存在质量问题,在与开发商交涉过程中,双方对此产生分歧,导致正在装修的工程只好暂停。2018年6月和8月,曹先生分别委托两家有资质的检测公司对整个房屋结构质量进行鉴定。2018年8月和11月,陕西省建筑质量检测中心和武汉建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分别得出结论为:1.混凝土构件钢筋间距、主筋保护层厚度,混凝土酥松、不密实、蜂窝、孔洞等质量缺陷。2.受力裂缝、梁、板结构的钢筋配置差距8.4厘米。3.客厅顶板中间部位下沉7厘米等不合格、不符合设计要求。曹先生所购房屋至今因问题无法装修。

3758元换锁让消费者震惊

2018年5月20日凌晨4时,梁女士因需在网上找到西安市灞桥区换锁店开锁。该店维修员将锁破坏后,更换上自己带来的新锁,并要求收取3758元费用。梁女士十分惊讶,但两名维修人员却言语威胁。梁女士无奈之下,只好按照对方的要求全额付款。梁女士要求留下旧锁,换锁人强行带走。梁女士事后觉得十分憋屈,遂向有关部门投诉。

装修公司称消费者用手“抠”掉瓷砖

2018年5月15日,消费者李女士投诉称,自己2016年10月14日与某装饰公司西安丰庆路分公司签订家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装修完验收时,李女士发现该公司装修的房子存在瓷砖脱落等严重质量问题,使得她有了新家却迟迟不能入住。西安市消费维权联合会接到投诉后,与该公司取得联系,对方设计师表示,有可能是消费者自己用手把瓷砖抠下来拍照诬赖其公司,还称消费者是在敲诈。当后续再沟通时,设计师说该事件与自己无关。

手术做一半医院让再交5.4万元

2018年5月8日,消费者成先生投诉,自己在西安某医院看男科疾病,就在手术进行了一半时,医生称其病情严重,要求他再交费5.4万元,还必须做脱细胞异体补片手术。出院后,成先生先后去几家三甲医院咨询,医生均称其根本没必要做这个手术。经西安市消费维权联合会与该医院电话沟通后,医院同意给成先生全额退款,并告知其要为医院保密。

保时捷买回三个月车主却不是自己

2018年7月31日,陈女士向西安市消费维权联合会投诉称,自己2018年5月份花60多万元全款购买了一辆保时捷轿车,3个月后查询车驾号时,发现车主竟然不是自己。经询问后,车辆销售方承认查询系统显示该车车驾号和车主确实不是陈女士。但问其原因,该工作人员支支吾吾说不清原因。

看房优惠交订金不买房子退款难

2018年6月26日,消费者梁先生夫妇与某公司签订《海房产山东烟台龙口海景房“看房团”考察合作协议》,商家称:“交订金1万元抵3万元,并承诺如未成功认购,退还所交订金。”梁先生夫妇认为订金可退,支付1万元和看房意向金600元。后由于身体原因,梁先生提前告知商家无法参加看房活动,要求退还所交订金1万元,销售人员便声称只能退还5000元。经西安市消费维权联合会沟通,该公司最终全额退还了梁先生1万元订金。

退会员卡遭拒经营者信口狡辩

2018年7月26日,郗女士因办理会员卡退款被拒进行投诉。西安市消费维权联合会工作人员发现,郗女士在西安北郊某舞蹈工作室办理的年卡上写有一条“本卡最终解释权归经营者所有”。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12条第6项之规定“经营者不得规定其单方享有解释权或最终解释权,否则按违法所得三倍进行处罚”。明确法律法规后,经营者最终退还郗女士年卡及其费用,并承诺不再规定最终解释权。

万元手表表带掉色商家竟称风格怀古

2018年7月31日,消费者王先生投诉称,他在西安某手表专卖店花1万元购买了一块男士手表,戴了一周后发现表带掉漆、掉色严重。询问销售人员,却被告知该表属于怀旧风格,且材质会因为顾客出汗程度不同,会出现掉色、掉漆现象,坚决不予解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西安市消费维权联合会认为,商家不告知就是隐瞒质量瑕疵,应依法妥善解决消费者的诉求。

买车不给合格证商家竟然玩失踪

2018年7月31日,消费者薛女士投诉称,自己2018年7月中旬花6.5万元全款购买了一辆长安CS35型汽车,经营者承诺一周后给合格证,但迟迟不见兑现。8月29日,薛女士试图联系该4S店询问合格证事项时,发现该店工作人员电话已经停机,找到该店发现已经“人去楼空”。西安市消费维权联合会查询该公司注册信息,发现该公司早已经被工商列入异常名录,建议薛女士立即提起司法诉讼。

商家愿赔5000元但须“放弃诉权”

2018年6月12日,消费者杨先生向西安市消费维权联合会投诉,称自己经某装修网站推荐,与陕西某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签订装修合同,由该装修网站作为监理,并对装修资金进行托管,以保证装修质量,并交付了9.3万元工程款。二期验收时,杨先生发现墙壁上多处有不同程度的乳胶漆裂纹、沙眼等,便要求装修公司进行整改。经沟通,该公司同意赔偿5000元,但要求杨先生签署“以后发现的所有装修质量问题不得投诉,不得再进行维权,也不得再找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协议。西安市消费维权联合会告知装修网站,此协议内容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为无效协议。后经过多次沟通调解,该公司取消签署放弃诉权协议书,赔偿5000元。本报记者赵丽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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