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更换新物业公司业主被要求结清历史欠费否则不给供水 这事合法吗 听听律师怎么说

西安晚报 2019-03-07 05:12 大字

因为对小区物业公司资质存疑,科技四路九鼎城小区的业主杨先生收房时就没有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协议,所以也没有交纳物业费。之后小区更换了新物业公司,杨先生被要求一次性结清历史欠费,否则就不给供水。

业主

未向老物业公司结清的费用

新物业公司凭啥追讨?

2014年,杨先生购买的九鼎城小区一套三室两厅的房子交付了,杨先生前往小区验收新房时发现当初销售方做出的一些承诺并未履行,于是他在拿到钥匙时并未签字确认收房,之后物业公司告知他可以先装修,其他的事情再协商处理,杨先生就办理装修许可证入户装修了。没想到房子装到一半,他发现小区的物业公司并无资质,他当即决定暂停装修并且拒绝交纳物业费。直到2017年12月1日,杨先生得知小区更换了新的物业公司,并且自己也急于搬进新房,他又来到小区准备继续装修。“我家被停水了,装修不能进行了。”杨先生说,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说他长期拖欠物业费,因此物业公司对他不予提供物业服务。

事情发生后,杨先生多次找到物业公司协商处理,但是一直没有结果,今年年初,他还收到了新物业公司的一份“欠费清单”,上面写着2014年12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杨先生应向现物业公司补交共52个月的物业费、垃圾费、电梯费、暖气费共计14402.15元。“如果新物业公司有资质,能够从事物业服务工作,我可以交纳其在小区提供物业服务期间的物业费。可是他们竟然让我将老物业公司服务期间的历史欠费一并结清,我与老物业公司之间的纠纷与新物业公司有什么关系?他们凭什么让我结清历史欠费?”杨先生很想不通。

昨日,记者与杨先生一起来到小区的新物业公司——西安竹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找到一位表示全权负责此事的王姓负责人,但当记者出示记者证后,这位姓王的负责人却说“拒绝采访。”

律师

物业费捆绑销售

属违法行为

针对此事,记者采访了陕西浩公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小东,他表示,2017年1月,国家取消了物业服务企业二级及以下资质认定,2017年9月取消了物业服务企业一级资质核定,但是在此之前若业主对物业公司的资质有质疑,可以向住建部门投诉,确定物业公司无资质后业主可以拒绝交费。此事中,业主还需明确小区新老物业公司在交替时,是否对债权进行了转让,如果有这个环节,新物业公司也告知了业主,新物业公司有权向业主索要历史欠费,若没有这个环节,新老物业公司对于业主拖欠物业费应该分别处理。

赵小东还表示,业主因未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确实违反了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物业公司应该按照合同的约定,对违约的业主督促其交纳物业服务费,或者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法律没有赋予物业公司断水断电的权利。加之,业主供水供电是分别与自来水公司、供电公司签订供水供电协议,交纳相关费用来获取的。它和业主需要交纳的物业服务费是两码事。物业公司采取停水、停电等行为胁迫业主交纳物业费这种捆绑销售的方式是违法的。如果因停水停电造成损失,业主可向法院主张自己的权利,要求物业公司赔偿损失。

记者龚伟芳实习生何欣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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