灞桥法院 针扎幼童案宣判 女教师获刑八个月

西部法制报 2019-03-07 01:01 大字

本报讯(白雅静)被告人兰某系西安市雁塔区某幼儿园老师,2018年6月29日中午,兰某在幼儿园大一班教室内,使用幼儿文具盒里的铁丝轴承将苌某、郗某等二十余名儿童的四肢、臀部、腿部扎伤,后经医院诊断,被扎幼童均有针刺损伤存在。

2019年2月19日,西安市灞桥区法院公开宣判了该案。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兰某身为幼儿园老师,在管理、看护幼儿过程中,虐待多名幼儿,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的虐待被看护人罪。该案有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及案发现场监控视频等证据相印证。归案后,被告人兰某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故法院判处兰某有期徒刑八个月。

法官点评:被告人兰某作为一名大专院校毕业不久的大学生,其犯罪行为不仅给受害人及其家人带来身体和心理上的伤害,而且也毁掉了自己以后的教育职业生涯。在此提醒大家,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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