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良交警 严管重罚各类违法驾驶

三秦都市报 2019-03-06 04:54 大字

民警安抚乘客情绪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阎良交警大队本着“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工作要求,立足本职工作,针对交警这一特殊警种,大队在近期对交通肇事、酒后驾驶、肇事逃逸等各类交通乱象进行集中打击,形成对各类交通乱象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起到“处理一小撮,教育一大片”的警示作用。

1月31日14时43分许,李某某驾驶小型客车,沿阎良区迎宾大道由北向南行驶至聂南组路口时,遇张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由西向东行驶,避让中两车于路中偏西的人行横道处相撞,致张某某受伤,双方车辆受损,造成交通事故。后张某某于当日抢救无效死亡。经调查,该事故直接原因为超速行驶。李某某于2月18日依法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无独有偶,2月6日19时许,李某某驾驶小型货车在阎良区康武公路由北向南行驶至古屯路段时将在路边步行的李某与丁某撞倒,致李某、丁某受伤,造成交通事故,后李某某驾车逃逸,李某于当日抢救无效死亡。当日,李某某被阎良警方刑事拘留。

今年2月7日23时许,谭某醉酒后驾驶小型客车沿阎良区迎宾大道由北向南行驶至银柳十字时,适遇陈某驾驶重型货车由西向南右转,两车相撞后,谭某的车又与刘某驾驶的由南向北行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致三车受损,造成交通事故。经鉴定谭某血醇浓度超标,2月19日谭某依法被阎良警方刑事拘留。

阎良警方提醒,对于交通肇事、酒后驾驶、肇事逃逸等交通乱象,一律从重从严从快处罚,对各类交通违法犯罪行为形成强有力的震慑效果,最大限度降低交通事故的发案率,保证广大人民群众平安出行。

本报记者晁阳朱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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