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启动III级响应 重点涉气工业企业执行Ⅱ级应急响应

西安商报 2019-03-04 01:01 大字

本报讯(记者高宇)3月3日,市政府发布消息,经省空气质量预报中心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气象台联合会商:受区域弱风、逆温及高湿等不利气象因素综合影响,预计2019年3月上旬,汾渭平原将出现一次区域性重度污染过程。预计关中地区3日至4日以良到轻度污染为主,局地可能出现中度到重度污染;5日区域整体以轻度到中度污染为主,东部部分城市可能出现重度污染。6日可能受到东部地区污染传输影响,污染形势有所加重。7日至8日区域整体以良到轻度污染为主,局地可能出现中度污染。根据《陕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重污染天气预警与应急调度令》(陕重污染天气办〔2019〕13号)要求,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指挥部办公室决定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信息,于3月3日16时发布黄色预警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其中,重点涉气工业企业执行橙色预警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健康防护措施: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减少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应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确需户外活动或作业的,应采取防护措施。

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各类工地等,自觉调整生产工期,可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调整有大气污染物排放生产工艺的运行时间,主动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公安部门做好三环路(含三环)范围内低速汽车、混凝土罐车、建筑垃圾、渣土、砂石运输等高排放车辆的禁行工作;加强“高峰”时段的交通疏导,减少车辆怠速时间。

住建、城管、交通、水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督导全市范围内除地铁、抢修抢险和特殊需要外的建设、出土、拆迁、建筑垃圾消纳场等施工单位停止涉土作业;各类工地禁止喷涂粉刷、护坡喷浆、建筑拆除、切割、土石方等施工作业(塔吊或地下施工等不受影响),以柴油为燃料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停止使用;督导三环路(含三环)范围内除地铁、抢修抢险和特殊需要外的建设施工单位停止室外作业(塔吊或地下施工等不受影响)。城管、交通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强化道路保洁措施,采取“湿法作业+吸尘式清扫”等模式,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每日至少增加1次保洁作业;在气象等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增加冲洗易产生扬尘路段的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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