灞桥法院开展教学训练提升履职能力

西部法制报 2019-02-21 01:01 大字

本报讯(晏博)2月14日,西安市灞桥区法院法警大队组织开展教学训练活动。

培训会上,该院法警大队干警陈昊讲了题为《一般突发事件中的情绪管控》内容。他归纳了2018年底全国司法警察教练员竞赛中的优秀教案,并结合警队工作实际,总结出适合本院司法警察处置突发事件中情绪管控的理论和方法。陈昊首先分析了突发事件的特点,主要表现为暴力程度较低、当事人哄闹滞留,属于一般性的突发事件,如果直接对当事人采取强制措施,较难把握执法的尺度。其次,课程强调要从心理上对当事人进行稳控,通过与当事人之间的沟通对话,把可能发生的暴力事件消灭在萌芽状态。最后,陈昊为全体警员总结了一般性突发事件情绪稳控的几种方法和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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