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在校大学生均可落户西安
本报讯(记者康传义见习记者赵杨博)2月14日,记者从西安市政府办公厅获悉:为进一步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加快人才引进步伐、推进西安国家中心城市建设,近日,西安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放宽西安部分户籍准入条件的通知》,将西安市部分户籍准入条件进行调整。
《通知》规定,学历落户方面,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校)毕业的人员,或具备国民教育同等学历的人员及留学回国人员,均可迁入西安市落户。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的,不受年龄限制;具有本科(不含)以下学历的,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同时,全国高等院校在校学生(教育部学信网在册人员),均可迁入西安市落户。
人才引进落户方面,凡符合专业人才标准和技能人才标准的人员,可迁入西安市落户;投资创业落户方面,凡在西安市依法注册登记并正常经营的市场主体,其法定代表人、员工和个体经营者可迁入西安市落户;投靠直系亲属落户方面,西安本市户籍人员,均可申请其直系亲属投靠落户。
安居落户方面,凡在西安市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员,可迁入西安市落户。凡在西安居住生活,在公安机关办理居住登记2年以上,并参加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际缴费满1年以上的人员,可迁入西安市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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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西安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