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发放欠薪又变卦 劳动保障监察人员提示:如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成立,将面临3到7年有期徒刑

华商报 2019-01-19 04:01 大字

欠薪老板宋某向西安市碑林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承诺,1月18日上午给员工发放工资,没想到当天凌晨又变卦。

茶老板欠7名员工5万多工资

29岁的小马一直在西安工作,2018年3月,经朋友介绍跳槽到西安一家茶叶公司做线上销售工作,每月工资6000元,签了劳动合同。公司位于省体育场附近。“公司每月15日发上个月的工资,前几个月还能正常发放,后来就推迟发了,去年9月的工资11月5号才发。”小马说,去年10月之后的工资就没发,“每次问老板,老板总是说等招商回款后就可以发。”但12月底仍没见发工资。

34岁的白女士2018年3月入职,做渠道拓展工作,“12月29日开会时,老板说,如果大家离职,会在2019年1月15号前结清工资;如果不离职,公司也没办法,拿不出工资。”白女士说,大家只好离职。

元旦后,小马等7名员工将此事反映到碑林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长安路中队监察员韩田立即联系了公司老板宋某做笔录。宋某承认因经营不善拖欠工资,并承诺1月18日上午10点在碑林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现场给大家发放工资。

1月2日,碑林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给该公司下发了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该公司限期支付7名员工的工资,合计51706.67元。

先说“有老人去世”

后手机打不进去

此后,监察员韩田每隔两天就与宋某联系,确认1月18日发放工资的事情,1月17日再次确认。“没想到18日凌晨零点多,他给我发来短信,说家里有老人去世来不了。”韩田迅速联系了宋某,希望他委托别人完成工资发放事宜,但宋某的回应含糊其辞。

1月18日上午,7名员工早早在碑林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等待,韩田也设法与宋某沟通。

“宋某是西安人,刚给他打电话询问具体情况,他说话模棱两可,又说是朋友家的老人,现在要去重庆。”韩田说,“这次电话沟通后,宋某不仅没有委托别人发放工资,而且对电话进行了设置,打不进去。如果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成立,宋某将面临3到7年有期徒刑。”

目前,此案已移交公安机关。华商报记者 任婷 实习生 张亚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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