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升级至橙色预警 实施Ⅱ级应急响应减排措施
本报讯(记者马昭)记者昨日从市政府新闻办获悉,近期西安市空气质量持续处于重度污染水平,且整体呈上升趋势。为此,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将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由黄色预警升级至橙色预警,从1月10日22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Ⅱ级应急响应)。
1月10日0时,西安市启动了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Ⅲ级应急响应)。根据环境空气质量实时监测数据显示,1月10日13时至19时,西安市空气质量持续处于重度污染水平,且整体呈上升趋势。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预报预警组研判分析认为,1月10日至13日,西安市空气污染气象条件较差,不利于空气污染物的稀释、扩散和清除。预计,11日、12日为重度污染。
为保护公众健康,降低大气污染强度,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指挥部办公室决定将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由黄色预警升级至橙色预警,从1月10日22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Ⅱ级应急响应)。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建议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企事业单位可根据空气污染情况实行错峰上下班。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各类工地等,自觉调整生产工期,可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调整有大气污染物排放生产工艺的运行时间,主动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求公安部门做好全市范围内低速汽车、混凝土罐车、建筑垃圾、渣土、砂石运输等高排放车辆的禁行工作;燃料种类为柴油的重型货车禁止上路行驶;做好限行区域内20%社会车辆的限行管控工作,同时实施过境重型载货车绕行西咸北环线疏导措施;加强“高峰”时段交通疏导,减少车辆怠速时间。要求建设、城管、市政、交通、水务、轨道、城改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督导全市范围内除地铁、抢修抢险和特殊需要外的建设、出土、拆迁、建筑垃圾消纳场等施工单位停止涉土作业,各类工地禁止喷涂粉刷、护坡喷浆、建筑拆除、切割、土石方等施工作业,以柴油为燃料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停止使用,建设施工单位停止室外作业(塔吊或地下施工等不受影响)。
要求城管、交通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强化道路保洁措施,采取“湿法作业+吸尘式清扫”等模式,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每日至少增加1次保洁作业;在气象等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增加冲洗易产生扬尘路段的频次。建设部门督导全市两类企业(预拌混凝土、砂浆企业)停止生产。工信、环保等部门加大对重点大气污染源的督导检查频次,确保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达标排放。
要求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行业主管部门督导纳入应急减排项目清单的污染源,实施重污染天气II级应急响应减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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