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规范办学 是教育培训行业发展主旋律

西安晚报 2019-01-07 07:05 大字

赵江社西安市碑林区教育局职成科科长、全国民办培训教育专家

2018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从国家层面对校外机构的总体要求、设置标准、审批登记、规范培训行为、强化监督管理等七个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这对于推动西安市民办非学历文化教育机构健康有序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据了解,根据西安市民办非学历文化教育培训机构公示表显示,截至2018年11月,西安市民办非学历文化教育培训机构已达1009家,相较于2018年5月的774家,半年内增长了235家。

近日,本报采访到了西安市碑林区教育局职成科科长、全国民办培训教育专家赵江社,详细解读《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他从办学条件、师资条件、规范审批、规范培训、日常监管等方面对意见进行全面解读,为办学者提供参考。

政策解读

为机构设置、规范办学把脉

办学条件:《意见》强化了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场所条件方面,要求校外培训机构必须有符合安全条件的固定场所,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

师资条件:要求校外培训机构必须有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语文、数学、英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的教师必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规范审批:《意见》提出要“先证后照”,要求校外培训机构必须经审批取得办学许可证后,并登记取得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才能开展培训。

规范培训:《意见》从校外培训的核心环节入手,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特别是学科知识类培训机构的管理,对培训的内容、时间、班次、进度、形式、宣传、收费等都提出了明确要求。校外培训机构营业时间不得晚于20:30,不得留作业,严禁组织举办中小学生学科类等级考试、竞赛及进行排名。校外培训机构的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

日常监管:《意见》着重健全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管机制,通过落实年检年报和公布黑白名单等制度,强化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全过程监管。

未来教育培训

是线上线下的新融合

在赵江社看来,未来教育培训一定是课程教学线上教育与线下教育的融合,是人工智能化对孩子个性化的学习计划、学习辅导。赵江社分析,“新民促法”将民办培训机构分为营利与非营利性以后,培训机构也可以按公司形式运营,当时教育行业很受资本的青睐,但是,受科技推动教育发展的影响,资本对教育机构的青睐转向了对教育产品的投入。

同时,教育综合体将成为中小型机构生存的新模式,“教育综合体”主要是提供一个以培训为主题的大平台,吸纳各培训机构,促成培训市场的品牌聚集以及规模经营效应,形成一站式服务。因其顺应市场发展和主体人群需求,或将成为教育培训行业的终极模式。培训行业进入“洗牌”模式的当口,无论是被政府监管洗牌,还是被市场竞争洗牌,这都会导致一大批经营不良的教育培训机构倒闭。赵江社表示,这和其他行业一样,培训行业也正在经历一个由乱到治、从跑马圈地到精耕细作的过程,这一过程对于培训行业具有吐故纳新、重新赢得社会信任的重大意义。

马天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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