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名业主依法挽回 303万元损失 被执行人转变态度 称赞法院“恪尽职守 服务企业”

西安晚报 2019-01-04 05:12 大字

1月3日,莲湖法院为百欣花园99户业主兑付执行案款。 记者 翟小雪 摄

1月3日,莲湖区法院为百欣花园小区99名业主,追回了五年前缴纳的大修基金、契税等费用303万余元。与以往的案款执行仪式不同,一手经办99件案件的曹青元法官同时收到了两面锦旗,一面来自99名业主,一面来自被执行人,双方同时对法院为民着想、细致耐心的执行工作表达了感谢。

业主交了钱却迟迟得不到房产证

2013年1月,张某等99名业主分别与被告西安××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分别购买由西安××公司开发的百欣花园小区房产,地址位于莲湖区沣惠北路。合同签订后,业主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全部义务。2014年1月,业主们收房时将房屋的大修基金、契税、办理产权证费用、燃气报警费以及商品房差价交付给开发商。按照合同约定,开发商应在540个工作日内为业主办好房屋产权证。但是,开发商不仅没有办理产权证,也没有将大修基金、契税、产权证费用、房差价款交给房管部门,也未安装燃气报警器。

2017年2月,99名业主到莲湖区法院起诉,要求被告西安××公司返还他们的专项维修基金、契税、产权证费用、房屋面积差价款等费用。2017年6月,法院经审理作出一审判决,支持了99名业主的诉讼请求。可是判决生效后,开发商没有主动履行法律义务。之后,99名业主分别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标的共计3034200.65元。

2017年8月,莲湖区法院向被执行人西安××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令,责令被执行人限期履行、限期申报财产。同时,法院查封了被执行人西安××公司名下地下车库车位336个、奔驰牌汽车一辆,冻结了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由于被执行人在规定的履行期限内未能申报财产,且以资金困难为由拒不履行法定义务,法院对其法定代表人李某某采取了限制出境的强制措施。

为了妥善处理该系列99起纠纷,莲湖区法院院长刘群、执行法官曹青元深入百欣花园现场查看,与业主座谈,了解到解决这99起纠纷的“瓶颈”难题。从安全层面讲,百欣花园当时没有整体竣工验收,未做消防工程,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从法律层面讲,所涉及的房产是有权利瑕疵的,西安××公司除了被法院查封的资产外,没有发现其他资金来源,可以说是资金链断裂、经营停滞,没有能力清偿债务,99件系列案件一时陷入僵局。

法官协调多方集中办理手续

经法官反复与公司法人代表李某某沟通、谈话,李某某同意由个人筹款替公司垫付收尾工程款项,给法院的监管账户打入200万资金。与此同时,在莲湖区法院、大兴新区管委会、市房地局、市建委等相关部门协调下,百欣花园小区的消防工程于2018年9月完工。被法院查封的地下车库336个车位,由法院与多部门对车位处置的相关手续进行了完善,使被查封的车位具备了销售条件,2018年11月由西安××公司自行销售,车位销售款直接进入法院监管账户,以便处理百欣花园系列执行案件。在艰难的执行中,随着法院执行工作的深入推进,小区消防、供暖等工作相继完成,小区居住环境得以改善,被执行人西安××公司的态度也从开始的消极对抗,转变为积极履行。

寒冬季节,为了让99名业主少跑腿,2018年12月底,在执行案款到账后,执行法官主动与西安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对接,将应当向业主兑付的大修基金、契税、面积差价款,统一交到了西安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1月3日,该中心派专人到法院,为99名业主集中开具发票,为他们今后办理房产证提供便利。

“可以说我们等了五年,也盼了五年,最后还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了我们的难题。”业主代表马女士说。1月3日,99名业主向莲湖区法院赠送了锦旗,与此同时,被执行人西安××公司的法人代表李某某也送来了一面“恪尽职守服务企业”的锦旗表达谢意。记者高雅实习生董玮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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