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非在编员工挂名“高管”,搞变相兼职 西安4名干部因高新控股“80后”任董事长一事被问责
据新华社西安12月29日电记者29日从西安市政府了解到,曾引发媒体和网民关注的高新控股“80后”任董事长一事已调查处理结束。经调查,因违反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西安市4名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被问责,其中高新区财政局局长王进杰被免职。3名挂名“高管”也已按程序被免职。
调查显示,西安高新控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10月,由高新区财政局实际管理。2018年9月4日,主持高新区财政局工作的时任副局长王进杰为规避正式在编人员不得在下属企业兼职有关规定,从财政局劳务派遣制和聘用制员工中选择3人,拟补充空缺的3个董事职位。王进杰拟定高新区财政局劳务派遣制员工李甜为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人选,聘用制员工朱玥、赵雪莹为董事人选,并对外发布了董事会任命决议。同时,李甜与王进杰又签订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并委托王进杰全权负责高新控股经营管理等相关业务。
此后,高新区财政局还安排李甜兼任高新控股名下的6家公司高管职务。李甜、朱玥、赵雪莹等3人与之前任命的4名兼职董事实际均为挂名,并无任何经营管理职权,在所兼职单位也均没有领取薪酬。据了解,目前该公司经营状况正常。
调查显示,李甜等3人直系亲属均为普通干部职工,无特殊家庭背景,并非所谓的“官二代”“富二代”;3人入职以来工资待遇一直为劳务派遣制员工和聘用制员工同职级待遇,任高新控股“高管”前后薪酬待遇无变化。调查未发现相关党员领导干部在李甜等3人入职和任职过程中有说情、打招呼情况和腐败问题。
西安市成立的联合调查组发布了对相关责任人员问责处理情况:高新区财政局不认真执行上级关于清理兼职的有关决定,用非在编员工挂名公司“高管”,搞变相兼职,违反了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高新区党工委组织人事部对高新控股高管任用疏于管理,对财政局擅自变更高新控股“高管”失察失管。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落实党管干部原则不到位,致使违规任用国企高管问题发生,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履行主体责任不力。
目前,西安市已对4名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其中,给予党纪处分2人,诫勉谈话2人。对高新区财政局局长王进杰免职,对3名挂名“高管”按程序免职;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分别向市委、市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并切实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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