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全面展开国有企业 法人治理结构专项整治工作

西安日报 2018-12-30 05:12 大字

本报讯(记者文艳)记者从12月29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西安市自11月9日起,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专项整治,以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和完善企业党委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为重点,完善了932户国有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对国有企业实现决策科学化、执行高效化、监督常态化、推进健康可持续发展起到了正面作用。

此前,西安高新区下属国有企业西安高新控股有限公司(简称“高新控股”)的高管变更事件引起舆论高度关注。据悉,高新控股是西安高新区为推进“二次创业”,统一园区开发建设资金管理而设立的区属国有企业,主要职责是负责高新区相关国有企业的投资、融资等业务。公司注册资本11.3亿元。自公司成立以来,一直由西安高新区财政局实际管理。2018年9月4日,主持高新区财政局工作的时任副局长王进杰为规避正式在编人员不得在下属企业兼职有关规定,拟定高新区财政局劳务派遣制员工李甜为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人选,聘用制员工朱玥、赵雪莹为董事人选,并对外发布了董事会任命决议。同时,李甜与王进杰又签订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并委托王进杰全权负责高新控股经营管理等相关业务。此后,高新区财政局安排李甜兼任高新控股名下的6家公司高管职务。李甜、朱玥、赵雪莹等3人与之前任命的4名兼职董事实际均为挂名,并无任何经营管理职权,在所兼职单位也均没有领取薪酬。根据市联合调查组发布的问责处理情况说明,目前西安市已对4名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对高新区财政局局长王进杰免职,对3名挂名“高管”按程序免职;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分别向市委、市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并切实整改。

事件发生后,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认真汲取教训。对党管干部原则落实不到位、国有企业选人用人机制不健全、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不规范、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等问题进行深刻反思。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举一反三,切实做到摸清底数、逐一排查、找准症结、彻查彻改。目前,高新区管委会对类似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与此同时,市国资委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专项整治中,也将不断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全面推动党建工作总体要求进章程,全面推行党委书记和董事长“一肩挑”。完善企业的董事会、股东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形成权责对等、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决策科学化、执行高效化、监督常态化,推进健康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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