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出台新修订的“铁腕治霾·保卫蓝天”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 2019年优良天数目标为257天 明年底全市出租车、公交车全部更换为纯电动或甲醇汽
本报讯(记者马昭)为改善全市空气质量,让市民享受更多的蓝天白云,西安市制定出台《西安市“铁腕治霾·保卫蓝天”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修订版)》,原《西安市“铁腕治霾·保卫蓝天”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从即日起废止。根据新方案,2019年,全市优良天数的目标为257天。
2019年西安优良天数目标为257天
三年行动方案的工作目标是巩固提升大气污染治理第一阶段成果,以颗粒物(PM10、PM2.5)污染防治为重点,协同推进氮氧化物(NOX)、挥发性有机物(VOCs)等臭氧(O3)前体污染物控制。
2018年,全市优良天数达到243天,2019年,全市优良天数达到257天,细颗粒物(PM2.5)浓度达到54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达到122微克/立方米;到2020年,全市优良天数达到263天,细颗粒物(PM2.5)浓度达到51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达到119微克/立方米。重污染天数明显减少,二氧化氮(NO2)浓度上升和臭氧(O3)污染加重的趋势得到遏制,二氧化硫(SO2)、一氧化碳(CO)年均浓度争取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西安将禁止新增化工园区
根据方案,西安市将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进产业绿色发展。强化源头管控,2019年,完成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准入清单编制工作,制定更严格的产业准入门槛,明确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生产工艺和产业目录。积极推行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禁止新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建设项目,禁止新增化工园区。
优化产业布局。禁止新建、扩建燃煤发电、燃煤热电联产和燃煤集中供热项目,禁止新建、扩建和改建石油化工、煤化工项目。按照区域功能区划分要求,编制产业发展规划,全市现有开发区、工业园区、高新区,按照产业布局规划要求,实施落后产业、行业清退。
2020年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
严控“两高”行业产能。逐年制定高耗能、高排放行业企业退出工作方案,对已明确的退城企业,将明确时间表,逾期不退城的予以停产。重点压减水泥(不含粉磨站)、石油化工、煤化工、防水材料(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陶瓷(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保温材料(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等行业企业产能。到2020年,全市建成区基本完成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
严禁新增水泥、铸造、电解铝和平板玻璃等产能。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和过剩产能压减力度。依法依规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和过剩产能压减力度。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
2019年底前全市“散乱污”企业整治基本完成
继续强化“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进一步完善西安市“散乱污”企业及集群认定、整治标准。实行拉网式排查,建立管理台账,实施分类处置。2019年底前,全市“散乱污”企业整治基本完成。
深化工业污染治理。重点工业污染源全面安装烟气在线监控设施,将烟气在线监测数据作为执法依据,加大超标处罚和联合惩戒力度,对于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责令停业、关闭。
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升级改造。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推进各类园区循环化改造、规范发展和提质增效。加快现有各类园区的改造升级,大力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实现土地集约利用、资源能源高效利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到2020年,75%的国家级园区和50%的省级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
明年全市所有燃气锅炉完成低氮改造
西安市将加快调整能源结构,构建清洁低碳高效能源体系。建设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到2020年全市电力用煤占煤炭消费总量比重明显提高,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控制在60%以内。深入推进散煤治理,力争2019年10月底前基本完成散煤替代工作。逐年压减定点民用清洁煤经营场所,2019年,全市“禁燃区”内原则上不再保留定点清洁煤经营场所,“禁燃区”外根据需要合理布局清洁煤配送网点。
禁止新增燃煤集中供热站。新增供暖全部使用天然气、电、可再生能源供暖,优先采取分布式清洁能源集中供暖,居住建筑不具备条件的,可接入市政集中供暖。2019年底前,全市所有燃气锅炉全面完成低氮燃烧改造并达到排放标准要求。
调整运输结构发展绿色交通体系
西安市将积极调整运输结构,发展绿色交通体系。制定实施西安市交通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减少公路运输比例,推动铁路货运重点项目建设,大幅提升铁路运输比例,2020年采暖季前,全市铁路货运比率达到省考指标要求。
大力发展多式联运。依托铁路物流基地、公路港等,推进多式联运型和干支衔接型货运枢纽(物流园区)建设,加快推广集装箱多式联运。建设城市绿色物流体系,支持利用现有铁路货场、物流货场转型升级为城市配送中心。鼓励发展甩挂运输等运输组织方式。支持引导共享租赁、共同配送等方式,降低货物运输空载率。
实施公交优先战略,加强城市公共交通体系建设,实现公共交通无缝连接。加快城市轨道交通、公交专用道等大容量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自行车专用道和行人步行道等城市慢行系统建设。
明年底全市出租车、公交车全部更换为纯电动或甲醇汽车
西安市将继续推进高排放机动车污染治理。到2020年,基本淘汰国III及以下排放标准中、重型营运柴油货车,其中2018年淘汰占自有总量的30%,2019年淘汰占自有总量的50%。
加快车辆结构升级。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到2020年使用率达到80%;铁路货场等新增或更换作业车辆主要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2019年底前,全市出租汽车、公交车全部更换为纯电动或甲醇汽车等新能源汽车。
严厉打击新生产销售机动车环保不达标等违法行为。2019年7月1日起,提前实施国Ⅵ排放标准。推广使用达到国Ⅵ排放标准的燃气车辆。
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自2019年1月1日起,禁止使用不符合国Ⅲ排放标准要求的挖掘机、装载机、叉车、压路机、平地机、推土机等非道路移动机械。
明年1月1日起西安市实施区域降尘考核
自2019年1月1日起,西安市将实施区域降尘考核,降尘量不得高于9吨/月·平方公里,并每月公布排名结果。
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加强区县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网络建设,2020年底前,实现监测站点全覆盖,并与上级环境监测部门实现数据直联。
铁腕治霾目标任务考核作为领导干部奖惩任免重要依据
西安市将铁腕治霾年度和终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市委、市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考核不合格的区县、开发区,由市委、市政府公开约谈主要负责人,实行区域环评限批,取消或报请取消有关生态文明荣誉称号。对工作不力、责任不实、污染严重、问题突出的区县、开发区及街(镇)、片区,由上级环境保护部门公开约谈主要负责人。制定量化问责办法,对重点攻坚任务完成不到位或环境质量改善不到位的实施量化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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