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开网络赌场 微信群拉人参赌 50名被告人昨天同时受审

三秦都市报 2018-12-29 02:12 大字

昨日,一起50人境外开设赌场案在未央区法院开庭审理。这是未央区法院审理被告人人数最多、调动警力规模最大的一次庭审。

各有分工帮助赌场运营

未央区检察院指控,2017年10月,被告人陈某出资,组织房某、刘某华等人在国外开设赌场。陈某、房某等人在国外租用别墅作为作案场所,购买车辆、电脑、微信号和银行卡作为赌博工具,并安装网络设备建立微信群,随后招聘被告人彭某等数十人出境,分别在不同组群中担任“客服”“机器人”“财务”等角色,负责“拉人进群”“上下分”和“资金结算”。

各微信群“邀请”国内“玩家”进群赌博。负责“机器人”角色的被告人操作电脑终端赌博软件,每5分钟开设一局。“客服”负责在微信群拉入参赌人员并回答涉赌问题,“财务”则负责在微信群收取、结算参赌人员的赌资。各被告人24小时轮班操作,帮助赌场运营。2017年12月21日,被告人被境外警方抓获,并于今年1月12日移交我国公安机关。

检方认为,被告人陈某、房某、刘某华、林某立、郭某樯、陈某源、谢某明赴境外利用微信建群开设赌场,并招募被告人彭某华等人入境老挝,分别担任“机器人”“客服”“财务”等职务,帮助赌场运营。上述50名被告人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扰乱社会管理秩序,其行为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各被告人均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昨天,该起案件在未央区法院开庭审理。法庭上,包括该网络赌场“老板”陈某在内的各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均无异议。网络赌场的“老板”陈某今年30岁,福建人,仅有小学文化程度。陈某称,为了开赌场,他一共凑了220万元投资其中。他的“微信赌场”共有6个,每个微信群就是一个“场子”。每次开局他都会先在电脑上设定赔率。

“我还以为在国外开赌场是可以的。”被告人刘某华说,他在一个微信群中兼任客服和财务,资金都是由陈某掌控的。另一被告人房某则向法庭供述,他们这50人大都是福建老乡。自己去境外之前,陈某告诉他的是“去国外上班,搞网络软件之类的事情,每个月工资5000元包食宿,但自己直到被抓也没拿到一分钱”。房某还称,自己负责的一个微信群每天资金流水可达数万元。

12月29日未央法院还将持续审理此案,待庭审结束后,法院将择期宣判。本报记者张晴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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