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西安市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18年12月21日西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西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西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19年1月29日在西安召开。会议建议议程为:
1.听取和审议西安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审查和批准西安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西安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3.审查和批准2018年西安市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西安市2019年市级预算;
4.听取和审议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5.听取和审议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6.听取和审议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7.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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