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对部分公共场所开展控烟专项监督检查 开元商场汉庭酒店 控烟不力各罚千元
本报讯(记者张黎娜)12月12日—14日,市区两级卫生监督机构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宾馆、酒店、商场超市等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和医疗机构控烟专项监督检查执法活动。检查中,工作人员发现一些医院、商场、酒店存在禁止吸烟标识和举报投诉电话设置不规范等问题。
西安市卫计委、西安市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人员,会同区县卫生监督所,对雁塔区、碑林区5家单位控烟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其中:医疗机构2家,分别为西北妇女儿童医院、陕西天伦不孕不育医院;酒店2家,分别为富海明都酒店(环城南路)、汉庭酒店(兴善寺东街);商场超市1家,为开元商场(东大街)。
本次检查的重点是单位是否建立控制吸烟管理制度;是否在场所出入口及其他显著位置设置明显的禁止吸烟标识和举报、投诉电话;是否在禁止吸烟区域内设置与吸烟有关的售烟机、器具;是否对在禁止吸烟区域内的吸烟者进行劝阻,对不听劝阻的,是否采取了进一步措施;是否有个人违法《办法》,在禁止吸烟的区域吸烟等情况。
检查中,西北妇女儿童医院室外多处设有禁烟标识,并在院区设置小喇叭扩音器,反复循环播放医院全面禁止吸烟的提示,医院内候诊室、走廊等分别张贴了禁止吸烟的标识,有佩戴红袖章“禁烟劝阻员”的保安、保洁人员和医务人员巡查室外、室内区域是否有吸烟者。在检查过程中,没有发现有人在该院吸烟的现象。
随后,检查人员在对汉庭酒店(兴善寺东街)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未建立控制吸烟管理制度,未在入口和其他显著位置处设置明显的禁止吸烟标识和举报投诉电话,违反了《西安市控制吸烟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依据《办法》第二十六条,执法人员当场给予该单位1000元的行政处罚。
开元商场(东大街)在检查中存在未建立控制吸烟管理制度,未在入口和其他显著位置处设置明显的禁止吸烟标识和举报投诉电话,在禁止吸烟的区域摆放有烟灰缸的问题。执法人员给予该单位1000元的行政处罚。
在对陕西天伦不孕不育医院和富海明都酒店(环城南路)检查中发现,这两个单位禁止吸烟区内有烟头和禁烟标识不规范的问题,检查人员要求相关单位加强巡查,及时对吸烟者进行劝阻。
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西安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下一步将加大控烟工作执法力度,持续组织开展控烟专项执法监督检查活动,对发现个人在禁烟区吸烟、单位控烟不力的行为,将严格按照《西安市控制吸烟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罚。市卫计委也欢迎市民通过拨打12345热线,对发现场所控烟不力以及个人在禁止吸烟的区域吸烟行为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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