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装修设计应与商品房一致

西安日报 2018-12-12 05:31 大字

本报讯(记者闫珅)12月11日,记者从市政府获悉,根据《西安市配建公租房户型面积和户内装饰装修设计指引》,精装修商品住房项目配建公租房的装饰装修设计标准,应与本项目商品住房的标准保持一致,机动车位按每百平方米0.8个、非机动车位按2个/户比例无偿配置。

商品住房项目配建公租房、开发区集中配建公租房项目的户型面积和装饰装修设计时,精装修商品住房项目配建公租房的装饰装修设计标准应与本项目商品住房的标准保持一致。配建公租房户型建筑面积分为60平方米、75平方米、90平方米,户均面积以75平方米为主。

商品住房项目,按不低于配建公租房总建筑面积千分之三的比例无偿配置物业办公用房;机动车位按每百平方米0.8个、非机动车位按2个/户比例无偿配置。同时,配建公租房装修设计施工应当选用符合国家资源节约、满足环保等要求的建筑材料及住宅产品,应保证配套建筑明确划分,不得在配建公租房与商品住房之间设置围墙等物理隔离,也不得有其他类似的措施,确保配建房屋共享小区基础设施和生活配套设施。

新闻推荐

西安市与绿地集团举行座谈会 共同建设“一带一路”全球商品贸易港 助推西安打造内陆型改革开放新高地 王永康张玉良出席并讲话

本报上海讯(特派记者何兴龙)12月11日上午,西安市与绿地集团在上海举行座谈会。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永康,绿地集团董事长...

西安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西安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