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部门将对全市流通领域M100甲醇燃料质量进行监管 每年至少抽检2次依法查处不合格品

西安日报 2018-12-11 04:54 大字

本报讯(记者梁璠)为规范流通领域M100甲醇燃料经营行为,根据西安市甲醇办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西安市实际,市工商局将依法对取得法定许可的M100甲醇燃料经营者核发营业执照,同时对全市范围内流通领域M100甲醇燃料质量进行监督管理。

为紧扣推广甲醇产业发展,打造最佳营商环境的主线,市工商局按照“遵守法律法规,服务企业发展”的原则,为企业提供优质五星级服务,当好金牌店小二,主动热情,特事特办,开辟绿色通道,对符合条件的甲醇企业即时核发营业执照,必要时主动上门服务。12月7日,市工商局得知,甲醇汽车重点项目合作企业—陕西星海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有落地西安高新的意向后,市工商局局长陈吉利高度重视,立即安排高新分局进行一对一帮带,点对点辅导,派专人上门与企业协调沟通,宣讲提升营商环境、推进项目落地的优惠政策和便民措施,为企业送信心、送政策、送服务。整个过程从提交资料、审核到拿到工商营业执照不到1小时,受到企业的高度认可。

此外,记者从市工商局获悉,该局还将对流通环节甲醇质量进行监管。根据《产品质量法》《流通领域质量抽检办法》等相关规定和甲醇办要求,市工商局制定了《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流通领域M100甲醇燃料品质监管实施细则(草案)》。结合西安市实际,依法对取得法定许可的M100甲醇燃料经营者核发营业执照,依法对全市范围内流通领域M100甲醇燃料质量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销售活动中的违法广告、商标侵权等行为。根据《公司法》,对符合条件的汽车甲醇燃料市场经营主体依法登记注册办理营业执照;对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按照《商标法》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依法进行查处;依据国务院《无证无照查处取缔办法》的相关规定,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未取得经营资格的M100甲醇燃料的经营者;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61号令《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及其有关规定,工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对M100甲醇燃料依法依规进行每年不少于2次的商品质量抽检。对抽检发现经营质量不合格的M100甲醇燃料经营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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