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警即日起严查车窗抛物 一经发现 罚款200元

三秦都市报 2018-12-07 03:27 大字

本报讯(杨波记者李佳)昨天,西安交警对近期市民举报的6起在行驶过程中“车窗抛物”交通违法车辆进行曝光,同时启动“车窗抛物”专项整治行动,即日起车窗抛物,一经发现或被举报,将对当事人处罚200元。

据不完全统计,我国每年因车窗抛物死亡400人左右,也就是说,平均每天就会有一人因车窗抛物死于非命。而由其引发的事故也不在少数,环卫工人更是屡屡受到伤害。

那么车窗抛物杀伤力到底有多大?曾经有人做过一个实验,一个50克重的空矿泉水瓶,在100公里的高速状态下,可将钢化玻璃砸碎。在高速行驶下,一个小小的车窗抛物如同一颗炸弹。但有些人对此却无所顾忌,想扔就扔,一是因为交警难以发现,绝大多数在高速公路上的抛物行为都没有受到惩处,让人形成侥幸心理;二是因为惩处力度太轻,现行法律的惩处不足以让违法者付出应有的代价。

记者昨天从西安交警部门了解到,从即日起,西安交警将对车窗抛物开展专项整治,通过电子监控抓拍、交警现场执法以及网络举报等方式,加大整治力度。市民在出行中发现有人车窗抛物,可拍下视频或照片上传西安交警微信订阅号进行举报。一经核实,将对当事人处以200元罚款。因为车窗抛物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将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交警部门表示,从法律的角度说,随意抛物其实是一种故意行为,明知会产生严重后果而放任严重后果的发生,如果致人重伤或死亡,可能会涉及交通肇事罪,将被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5条第一款规定:以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交警曝光6起不文明行为

■陕A3×2J7白色面包车

副驾驶乘客从车内扔下一团纸

拍摄时间:11月24日13时许

■陕AV×168蓝色私家车

副驾驶乘客从车内扔出一个烟盒

拍摄时间:11月23日15时许

■陕AK×0W5白色私家车

司机从车内扔出一个饮料瓶

拍摄时间:11月19日9时许

■陕A1×HR7白色私家车

司机从车内扔下一团纸

拍摄时间:11月19日10时许

■陕AE×C15白色私家车

司机将矿泉水瓶从车窗抛至绿化带

拍摄时间:11月7日7时许

■陕AU×677出租车

司机在停车等候时向车窗外扔瓜子壳

拍摄时间:11月3日14时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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