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共停车场(点)停放 甲醇汽车两小时内免费
本报讯(记者王昕见习记者杨旭)昨日市物价局下发通知明确,在市机动车停放服务中心管辖的公共停车场(点)停放甲醇汽车,两小时以内免费。
通知指出,各市机动车停放服务中心,各区、县物价局要按照《西安市鼓励甲醇汽车产业发展若干政策》要求,结合《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和《西安市物价局关于新能源汽车停放服务收费问题的通知》规定,为了鼓励甲醇汽车产业发展,优化甲醇汽车使用环境,在市机动车停放服务中心管辖的公共停车场(点)停放甲醇汽车,两小时以内免费。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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