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不再作为项目审批前置要求
本报讯(记者文锦)办一件事需要多个部门审批,常常因材料不全、资格不符合、程序不对,多次重复跑腿,浪费时间耗费精力……最近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出台新措施《加强和改善营商环境行政审批改革措施(试行)》,进一步精简审批程序,提升服务水平,让群众“最多跑一次”。
实施并联审批。环评不再作为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的前置要求,而是列入建设项目申领开工许可证开工建设的前置条件。今后各类行政许可事项均不应将环评审批作为前置要件,西安市各级环保部门也不再为各类行政许可事项出具初审意见。
实行区域环评标准。在规划(区域)环评的基础上简化项目环评内容,实施资料共享。简化住宅及城市基础设施类项目环评手续,实行登记备案制。在西安市建成区内,房地产开发、宾馆、酒店、办公用房、标准厂房及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福利院、养老院、批发、零售市场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影剧院、音乐厅、文化馆、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体育场、体育馆等环境影响很小的住宅及城市基础设施类建设项目,不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在项目建成投入运行前,自行在所在区(县)级环保部门网站进行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
建立容缺受理机制。对环评前置要件实行承诺后容缺受理。优化环评审批的技术评估环节,进一步优化审批程序,压缩审批时限。一般项目环评报告书(表)自受理后应于10个(5个)工作日完成审批(不含公示时间)。确保落实西安市工程建设项目中施工许可审批社会投资不超过30日,政府投资不超过50日的改革要求。
自今年1月1日开始,西安所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项目由过去的审批制已经改为备案。由建设单位自行网上填报,通过网上备案系统向社会公开备案信息,实现“零上门”方便办事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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