碑林区举办“12·4”国家宪法日暨“法律进校园”活动先进表彰大会

阳光报 2018-12-05 01:00 大字

阳光讯(记者 郭璟霖)今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五个国家宪法日,也是新宪法修正案颁布实施后的第一个宪法宣传日,同时,也是碑林区的“少年模拟法庭”开庭日。为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表彰在“法律进校园”活动尤其是首个“少年模拟法庭”开庭日活动上表现突出的学校、老师和学生,12月4日上午9点30分,碑林区委依法治区办、区教育局、区司法局在西安工业大学附属中学联合举办“12·4”国家宪法日暨“法律进校园”活动先进表彰大会。碑林区人大副主任林娣,区政协副主席孔维岳,区司法局局长王秉宏、副局长周坤,区教育局副局长杨磊,各学校主要负责同志,优秀教师和学生代表共计300余人出席了表彰大会。区政协副主席孔维岳宣读了表彰决定。在各校推荐、专家评审的基础上,碑林区委依法治区办、区司法局、区教育局授予西安铁一中分校等12所学校法律进校园活动“先进集体奖”;授予西安市第五中学袁鑫等12位同学法律进校园活动“普法学法好少年”荣誉称号;授予西安市第二中学史维兵等59位教师法律进校园活动“先进个人奖”;并颁发荣誉证书、奖牌。碑林区人大副主任作了讲话,林主任指出,青少年普法教育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伟业,我们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切实增强“法律进校园”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要注意结合该区“七五”普法实际,加强合作,不断充实内容、创新形式、丰富载体,推动青少年普法宣传工作再上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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