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学生屡屡“调包”盗窃二手手机 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罚金50000元
本报讯(记者高雅见习记者姚义芬)一名在校大学生以购买二手手机为名,通过网络联系手机机主,并先后7次采取“调包”的手法盗窃对方手机,涉案金额达4.6万元。11月30日上午,碑林区法院在西安理工大学对该案进行公开审理,200余名大学生现场旁听。
被告人杨某系西安某高校在校生。2017年6月至2018年7月之间,杨某先后7次通过“闲鱼”“转转”等二手物品网络交易平台,谎称想要购买二手手机,与受害人约定见面。在与受害人见面交易时,杨某通常会以验货为由,将查验过的手机放入自己的双肩包内,然后声称没有带够现金,再从双肩包内将事先在网上定制好的同款手机模具取出还给受害人,把真手机据为己有。然后,他再以现金不足去银行取钱为由借故逃离。采用上述手段,被告人杨某共盗取iPhone7等各型号手机共7部,作案价值46350元,作案后将手机销赃,赃款全部挥霍。
庭审中,公诉机关与辩护人进行了举证、质证、辩论。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案发后,杨某认罪态度较好,杨某的亲属代其赔偿了受害人的全部经济损失,并获得了部分受害人的谅解。说到这里,杨某后悔地说:“我对不起受害人,希望法庭给我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
经合议庭评议,碑林区法院认为,被告人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当庭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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