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西土出告字〔2018〕11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及《西安市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经西安市人民政府批准,西安市国土资源局委托西安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以拍卖方式出让4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情况
宗地一,位于新城区华清西路以南、金花北路以西,地籍编号XC3-4-17-8,净用地面积8200.62平方米(折合12.3亩,不含代征道路5.37亩、代征绿地1.105亩),规划用途为住宅,容积率不大于2.8不小于1.2,建筑密度不大于20%,绿地率不小于35%,出让70年。宗地内实物配建租赁型保障房面积不少于1125平方米。
宗地二,位于雁塔区清凉寺北路以南、东仪路以东、长兴路以西、西部大道以北,地籍编号YT4-22-52,净用地面积46069.59平方米(折合69.104亩,不含代征道路24.3亩、代征绿地4.036亩),规划用途为住宅、商服(共用宗),容积率不大于2.8不小于1.2,建筑密度不大于25%,绿地率不小于35%。其中出让住宅用地44285.05平方米(折合66.427亩)、出让商服用地1784.54平方米(折合2.677亩),住宅用地出让70年、商服用地出让40年。宗地内实物配建租赁型保障房面积不少于5792平方米。宗地内配建公办幼儿园,占地5150平方米,建筑面积5150平方米(12班)。
宗地三,位于雁塔区东仪路以西、丈八东路以南,地籍编号YT4-19-53-1,净用地12850.53平方米(折合19.276亩,不含代征道路8.349亩)。规划用途为住宅、商服(共用宗),容积率不大于3.37不小于1.2,建筑密度不大于39.6%,绿地率不小于35%。其中出让住宅用地6640.05平方米(折合9.96亩),出让商服用地6210.48平方米(折合9.316亩)。住宅用地出让70年、商服用地出让40年。宗地内实物配建租赁型保障房面积不少于1093平方米。
宗地四,位于雁塔区东仪路以西、丈八东路以南,地籍编号YT4-19-53-2,净用地4648.2平方米(折合6.972亩,不含代征道路7.064亩、代征绿地2.518亩)。规划用途为商务用地,容积率不大于8.0不小于1.2,建筑密度不大于39.3%,绿地率不小于25%。出让40年。
以上四宗地范围内规划的公建配套设施,受让人须按照《西安市居住区公建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承担相应的建设和移交任务。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另有规定及经核实有闲置土地的单位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西安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凡办理数字证书、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方可参加本次交易活动。本次出让可单独竞买也可联合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取增价拍卖方式出让,宗地一、二、三设定最高限价,报价达到最高限价后转竞配建公共租赁住房建筑面积,以配建面积最大者确定为竞得人。宗地四按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各宗地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8年12月10日以后登录西安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gtzy.xa.gov.cn/或http://117.35.182.234:8080)查询并下载拍卖出让文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五、竞买保证金:宗地一为人民币40000万元,宗地二为人民币8500万元,宗地三为人民币11603万元,宗地四为人民币5000万元。竞买申请人可于2018年12月21日16时前提交竞买报名申请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报名申请截至时间和竞买保证金缴纳截至时间均为2018年12月21日16时整。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8年12月24日9时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203室(未央区文景北路16号白桦林国际B座)举办。
七、如果在参加本次拍卖出让活动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请致电以下电话:
拍卖出让业务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西安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闫银辉(029)86787046刘洁(029)86787044
网挂系统使用服务:宋飞(029)86786993
数字证书咨询电话及办理地址:029-68214920,高新区高新三路九号信息港大厦一层陕西省数字认证中心。
西安市国土资源局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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