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地铁上“扒门”拟罚100元至500元
高铁“霸座”、地铁“扒门”……这些危害公共交通安全的不文明行为之所以能够出现就是缺少法律监管,近日,西安市新修订的《西安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明确禁止了15种影响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秩序和安全的行为,并对违反后的处罚作出明确规定。如,明确对地铁“扒门”(强行上下列车)等行为进行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因不文明行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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