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地铁扒门等行为被明令禁止

天水晚报 2018-11-30 12:46 大字

据新华社电高铁“霸座”、地铁“扒门”……这些危害公共交通安全的不文明行为之所以能够出现就是缺少法律监管。

西安市近日修订城市轨道交通条例,明确对地铁“扒门”(强行上下列车)等行为进行处罚。11月28日陕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举行分组审议,对报请批准的《西安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等进行审议。

关于安全运营,新修订的《西安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明确禁止了15种影响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秩序和安全的行为,并对违反后的处罚作出明确规定。其中包括非法拦截列车;强行上下列车;擅自进入轨道、隧道或者其他进入区域;攀爬或者跨越围栏、护栏、护网、站台门、闸机等行为,违反规定的,将被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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