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交警利用稽查布控查获酒驾

阳光报 2018-11-13 03:43 大字

阳光讯(记者 严文辉 通讯员 米娜)11月8日上午10时13分,西安交警长安大队秩序中队民警在西长安街与城南大道丁字口开展稽查布控工作时,一辆车牌号为陕AR6**的逾期未审验白色羚木轿车由西向东驶来,执勤民警示意驾驶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时发现,驾驶人高某身上有浓浓的酒味。经询问,高某称其前天晚上喝下4瓶啤酒。民警立即对高某进行酒精测试,测试结果为20.2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随后,将高某带回中队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经查,高某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且所驾驶机动车逾期未检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交警长安大队给予其罚款1200元,暂扣驾驶证六个月,记15分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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