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技能提升 补贴对象条件明确

三秦都市报 2018-11-10 02:30 大字

本报讯(记者郑伊琛)昨日,西安市人社局下发通知,明确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对象条件,对依法足额参保缴费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参保职工,可参照企业职工有关规定申请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

《通知》要求相关单位按照规定,严格政策覆盖范围,对依法足额参保缴费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参保职工,可参照企业职工有关规定申请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未持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但可提供国家查询系统网站相关信息的,经核实可按规定给予办理。对已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但无法在国家查询系统查询到的,由经办机构进行登记备案,待可查询到时再由职工个人按规定提出申请,发证日期至登记备案日期不得超过12个月;对于网上无法查验的(涉密)工种证书信息,可按照特事特办、参保属地化管理原则,在与行业协会、集团总部、鉴定机构等单位沟通协调的基础上,线下集中为参保企业办理职工技能提升补贴。在审核参保年限时,应以职工自参加失业保险之日起计算累计参保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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