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学校环保不达标不能投入使用

陕西工人报 2018-11-07 07:20 大字

本报讯(雷婧)11月5日,西安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加强学校室内空气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今后,西安各学校须加强空气质量检测信息公开,定期进行校舍室内空气检测。

通知要求,各区县教育局、各学校(包括各类学校项目建设单位)在实施新建、改扩建校舍、装修工程以及教学用具采购、运动场地招标采购活动时,应在招标文件中针对材料的环保性能提出专项的要求,严禁使用有安全隐患的非环保材料,并以合同的形式进行约定,环保不达标的坚决不能投入使用。

各学校在实施空气质量检测验收前,应邀请家长代表和教职工代表组成监督小组,共同全程参与检测机构选定、样品选定等检测,检测不合格的项目不得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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