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定金签协议 提车时要多掏1.3万 销售人员:车价赔了,原价卖不了
华商报讯(记者 于震)辛苦打工回到家乡准备买辆汽车,可定金交了、协议签了,准备办贷款手续提车时车价却涨了。李先生无奈向工商部门投诉。
签完协议发现贷款额增加
“我之前一直在外打工,今年刚回来,想给自己买一辆车作为家用。”李先生说,11月4日中午,他到西安三桥西部国际车城城市综合展厅看车,经展厅销售人员介绍,他打算购买一台销售价格为10万元的车。
“当时签了协议,汽车售价10万元整,车辆保险、GPS、上牌费及购置税等费用加上3万元定金,共付了4.85万元的首付款。”李先生说,剩下的7万元办理银行贷款,交完定金后店方当时并未给他开任何收据证明。
华商报记者通过双方签订的“客户个人银行贷款购车监管协议”上看到,协议签订贷款额为7万元,贷款期限为36期,月还本息额为2066元;另一份“西安盛宏众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汽车销售合同中,规定乙方于合同签订当天向甲方交纳首付款48500元,剩余的车款乙方向金融机构办理贷款。
李先生介绍,当天销售人员拿了一张借据和银行贷款的补充协议,那时的贷款额已变为8.3万元,相比之前签订的贷款额多了1.3万元。李先生半信半疑,而销售以购置税为理由让他签了字,并表示过后会给他补退。
销售称车价赔钱 工商介入
“当天下午准备提车时,对方又出示一份正式的银行贷款合同,并说之前签订的都作废。”李先生说,这份合同上清楚地写着贷款变为8.3万元,每月还款金额为2450元,相比之前签订好的合同,加上贷款利息,费用多了不止1.3万元。“他们一会说这钱是他们的利润提成,一会又说是各种税款,我没敢签字同意。”无奈之下李先生决定放弃购买,要求退定金,但被对方以违约拒绝。
11月5日上午,华商报记者联系到西部国际车城城市综合展厅销售贺经理,他解释说:“多出来的钱是因为我们的“车价”是赔钱销售,按之前的价格无法销售。我们也和李先生做出了协商让步,双方折中一下,贷款额还是7万,剩余的钱他补一点,我们让一点,但是他并不接受。”
“明明已经签好的协议,怎么提车时车价却突然上涨,难道不是强买强卖吗?”李先生无奈地说道,首付款不是个小数目,他当天向12315工商部门进行投诉。
昨日,记者从西咸新区市场服务与监督管理局沣东新城分局天台路工商所工作人员处了解到,李先生投诉情况已登记,工商所将在7个工作日里联系他,并在过后的60天内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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