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后任千亿国企高管”背后的真问题
针对“西安高新区一国企‘80后’任董事长、\‘95后’任董事”一事,3日晚间西安高新区财政局回应称,未发现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社会关系。4日,西安高新区财政局发表最新声明,称已决定对该3人停职并启动相关法律程序。(本报今日A15版有报道)
年纪轻轻就当上大型企业的高管,执掌上千亿资产,这是无数人的职场梦想,也是偶像剧里的常见人设。在现实中非常罕见,偶然能够见到的例子,大都出现在继承父业的“富二代”,或者白手起家的“科技创业英雄”,但在千亿国企里面,发生的概率几乎为零。
这三位年轻高管并非名校毕业,此前工作履历也很简单,没有从事过类似的高管职务,如今却直接担任千亿国企高管,真可谓是“一步登天”。其中一名董事出生于1995年,大学毕业仅一年。
据西安高新区财政局首次回应称,“高新控股公司按照事业单位员工不得在企业兼职的要求,分步对原董事、监事等公司管理人员进行了临时调整,共指派包括李甜等3人在内的10名董事及监事为高新控股管理人员,其身份均为高新区会计核算中心企业身份的工作人员。”
显然,在有关部门眼里,这只是另一种形式的“临时工”,是为了应付高管任职要求所做的临时调整,让缺乏资历和能力的普通员工,先顶上空缺再说,反正不会给其实权,不会影响公司正常运营。
若是如此,原本为了避免权力与市场交错重叠的“企事分离”西安高新则基本形同虚设。西安高新的解释或许能解释“‘80后’任董事长、\‘95后’任董事”中的年龄问题,但也暴露出了背后的真问题。
《公司法》只对高管年龄进行了一般限制的规定,并未对履历有具体要求,如果上述三人的任命符合《公司法》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等程序规定,那么就不违法。可是,千亿国企的高管任职,不能仅止于不违法,还要遵守公开公正公平等原则,将任职人员的详细情况公之于众,依靠外部监督力量,避免腐败利益问题滋生。
该事件亦是一个警示,国企高管的任免,需要合乎法律规定,亦要遵照国资管理制度约束,要通过各种途径选拔优秀人才,实现能者上、无能者下的流动机制。不能搞暗箱操作、利益输送,也不可为应付而随意指派人员,弄得才不配位,阻碍国企的进一步发展。 (江德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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