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烟令首日 控烟宣传氛围浓厚

三秦都市报 2018-11-02 09:16 大字

2018年7月22日西安市人民政府第6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西安市控制吸烟管理办法》于2018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室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及部分公共场所的室外区域全面禁止吸烟,如果违规,个人将被警告并罚款10元,经营单位面临500-1000元罚款。

西安市儿童医院

网格化控烟

《办法》指出,托幼机构、儿童福利机构、中小学校、儿童公园、活动中心、教育培训机构等以未成年人为主要活动人群的公共场所的室外区域;妇幼保健机构以及主要为孕妇和儿童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的室外区域;体育、健身场馆的室外观众座席、赛场区域全面禁止吸烟。

昨天是《西安市控制吸烟管理办法》实施第一天,下午两点,三秦都市报记者来到西安市儿童医院,入口处立着一块牌子,明确写着:您已进入无烟医院,禁止吸烟。下方一个喇叭也配合播放相关语音警示。随后,记者还在院内各个区域见到了禁止吸烟的标语、条幅,覆盖全院,随处可见戴着红袖标的控烟巡查员巡逻。

记者从西安市儿童医院了解到,儿童医院人流量大,家长陪人多,全面禁烟难度更大,院方加大力度做好控烟环境布置,加强宣传力度,形成控烟氛围。要求医务人员及时劝阻和制止吸烟行为,按照《办法》要求落实室内外全面禁烟。目前,西安市儿童医院已将区域内全部吸烟区拆除,对全院各区域进行了控烟工作包干区域划分,各部门负责人是控烟第一责任人。

莲湖区卫计局

抽查辖区24处重点场所

记者从莲湖区了解到,在《办法》有效实施第一天,由莲湖区卫计局副局长王景民带队组成3个督查小组对辖区重点场所控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本次检查共抽查了辖区内24家医院、超市、餐饮、网吧、银行等重点场所,巡查内容包括:公共场所有无烟蒂、烟具,是否有人吸烟;有无控烟督导员,是否对吸烟者进行劝阻;是否张贴规范、足够、清晰的禁烟标识,是否设立投诉电话;吸烟点的设置是否合理;是否有烟草制品售卖,是否有烟草广告、促销或赞助。其中,14家单位控烟工作推进有效,有控烟督导员,未见违规吸烟和烟蒂,控烟宣传氛围浓厚,制作了控烟宣传栏,张贴项目规范的禁烟标识。

本报记者李天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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