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货物先通关再缴税

各界导报 2018-11-02 01:00 大字

本报讯(记者 李荣)“即日起,西安海关启动关税保证保险担保业务,企业可凭借‘关税保证保险单’办理海关税款担保和货物放行手续,享受进口货物先通关后缴税红利。”11月1日,在西安海关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西安海关副关长宋戈这样说。

关税保证保险指的是,进出口企业在保证海关税收安全的前提下,由保险公司为进出口企业提供关税保证保险。保险公司承保的是进口企业在保险期间内申报进口货物所涉及的海关税款。如进口企业未按海关规定的期限和金额缴纳应缴税款,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凭海关理赔通知书和海关税款专用缴款书进行赔付。

据介绍,传统通关模式中企业在通关环节缴纳税款占用了较长时间,造成货物口岸滞留,增加了通关成本和通关时间。引入关税保证保险后,企业可享受“先放行后缴税”通关便利,在海关对货物放行后10日内缴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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