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四十年深化改革看碑林 “一站快审”21小时结案 碑林区创新机制领跑西安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
新颁布实施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明确了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完善了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的程序规定。2017年以来,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按照全国人大授权进行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积极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创造了认罪认罚侦、诉、审全流程“一站快审”机制审理案件的新模式,刑事案件的办理质量与效率显著提高,“一站快审”个案全流程最短用时已缩短至21小时。
碑林法院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几个关键节点纳入程序之中,确保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落地生根,并使被告人各项诉讼权利得到保障,提高案件质效。在区政法委的领导下,碑林法院加强与区公安、检察、司法行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在坚持分工负责、各司其职的基础上,明确办理试点案件的政策把握、法律适用原则,共同研究解决试点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合力推进试点工作,以会签《西安市碑林区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细则》为契机,创造了认罪认罚侦、诉、审全流程“一站快审”机制审理案件的新模式。
2017年10月10日,碑林法院按照会签的《实施细则》规定,对被告人贾某危险驾驶案启动认罪认罚全流程“一站快审”机制,该案在碑林法院和碑林检察院、交警碑林大队、司法局值班律师等政法单位的共同努力下,自对被告人贾某采取刑拘强制措施开始,仅40小时完成了案件侦查、车损赔偿处理、审查移送、法律帮助、审查起诉、开庭审判以及全部网上流程,成功完成了陕西省首起全流程认罪认罚侦、诉、审“一站式”诉讼模式案件,创下了认罪认罚从宽从快简单刑事案件办理时间新纪录。碑林法院还大胆采用集中审理方式审判“一站快审”案件,已一次性成功启动9起,共计用时22小时,个案全流程最短用时已缩短至21小时。随着经验的不断积累,碑林法院与检察、公安、司法行政机关、交警队等相关单位之间对于该机制的运用愈发娴熟,机制规范化运行日臻完善。
为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在区法院、检察院、看守所、交警队、部分公安派出所分别设立了值班律师办公室,及时为认罪认罚被告人和其他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法律援助。截至2018年9月,碑林法院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1285件,其中按照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各类刑事案件1235件,占同期全部审结刑事案件的96.11%。其中适用速裁程序401件平均审理期为2.7天、适用简易程序745件平均审理期为9.8天、适用普通程序89件平均审理期为48天;启动侦、诉、审全流程“一站快审”39件。近三年,碑林法院刑事审判效率提高了72.74%;上诉案件逐年减少,服判率由过去的91.18%提高到99.10%,净增近8个百分点。
(李栋 宋博 周石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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