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警开展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违法整治行动交通违法将抄告所在单位

阳光报 2018-10-29 02:30 大字

记者 严文辉 郭璟霖

10月25日起,西安交警启动“史上最严”电动车整治措施后,10月27日,交警部门继续开展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违法整治行动。与以往不同的是,交警部门除对违章电动车和行人现场处罚外,还将把涉及到的违章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员抄告给其所在单位。

10月27日上午,在西华门十字路口,记者发现行人和非机动车违法现象仍然频现,部分逆行的非机动车驾驶员看见交警,甚至调头加速逃跑。一些逆行的电动车驾驶员,被交警拦到路边,登记身份信息后没收了车钥匙,之后还要进行最少两个小时的学习。只有在达到规定学习时间,写完学习心得,并通过一份10道题的交通安全测试后,才能骑车离开。

现场执勤交警表示,电动车、自行车违法行为也会录入违法平台,如果违法人答卷达不到80分,必须现场继续学习后再考试,直到合格后才能离开。今后警方会严格执行录入非机动车违法行为,并可通过系统查询到违法人信息,如果以后违法人有2次、3次违法行为,交警将从重处罚。

据了解,从去年10月开始,西安市文明办联合市交警支队、市直机关工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城投集团、市交通局等多部门,建立并实施了“车不让人”交通违法行为“抄告”制度,每月将全市市级机关公务员私家车,全市所有公务车、公交车、出租车在斑马线前不礼让行人违法行为,通过市直机关工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城投集团、市交通局等主管部门抄告到违法当事人所在单位,并督促相关单位依照内部管理规定,对违法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或内部处罚。

针对许多行人和非机动车不遵守交通规则现象,西安交警决定将“抄告”范围覆盖到违反交通法律法规的行人和非机动车,并率先从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入手,将交通违法者抄告违法当事人所在单位。10月27日开始,公安机关将对被纠处的违法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员信息进行登记,并在最近一期的通报中实施“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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