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热线 车辆乱停、门禁不严、商铺扰民…… 西安部分小区业主吐槽物业不给力 对物业服务不满,可向辖区主管单位投诉

华商报 2018-10-28 01:38 大字

“小区里的车到处乱停,根本没人管”、“我们小区门禁就是摆设,陌生人进出从来没人过问”……近日,华商报24小时新闻热线029-88880000接到不少涉及小区物业管理方面的投诉。华商报记者连日走访发现,市内部分小区确实存在停车、卫生、安保等诸多问题。遇到这些问题,向物业反映无果,业主又该向哪些部门投诉呢?

■子午大道江林新城二期

消防设施不全

门禁成“摆设”

“小区门禁就是个摆设!”“楼道里的消防箱连水枪头都没有,万一发生火灾咋办?”对于西安市子午大道江林新城二期的部分业主来说,小区物业管理令他们颇为不满。

10月25日下午,华商报记者来到江林新城二期,在5号楼一层楼梯间内,记者看到,消防箱没有玻璃,箱内没有水带和水枪,也没有放置灭火器。8楼放置消防箱的地方被童车、滑板车等杂物遮挡。在3号楼1单元一层,消防箱也没有水带和水枪,一个灭火器甚至摆在单元门口,被当做了“门挡”。

除了消防设施,门禁问题也让不少业主心生不满。

“有门禁跟没门禁一样,人都是随便进!”小区一位业主告诉华商报记者,小区大门大部分时间都是敞开的状态,不用刷卡就能随意进出。

华商报记者发现,小区大门确实呈敞开状态,大门内坐着一名保安,但对进出人群并不查问。有业主称,因为门禁不严,不少单元楼墙内都贴满小广告。而记者在2号楼一层,确实看到管道井门上写满“通下水”的小广告。

物业:刷卡门禁下周启动

针对该小区的问题,10月26日,华商报记者联系到该小区物业,一位女性工作人员称,小区门禁系统已经安装完毕,预计下周就可以启用,“对于消防设施问题,我们会向相关负责人反映。”

对此,10月26日,华商报已向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发函咨询。

■凤城五路刘家社区

居民楼下餐饮摊噪音扰民

“楼下的餐饮摊太吵了,晚上根本休息不好。”对于凤城五路刘家社区的部分住户来说,楼下的餐饮摊着实让人头疼。

李先生向华商报记者抱怨,社区西门外有好多摆摊卖饭的,从下午5时许一直到凌晨2时,已经存在好长时间了,“期间我们向城管部门反映,回复称归社区物业自己管理,可反映后说是合法摊点,只能加强管理。”

针对这一问题,10月22日华商报从西安市未央区汉城街道办事处了解到,社区为方便群众餐饮需求,特地在西门出入通道开辟临时摊点处,未占用市政道路。设立的摊点由社区统一规划和管理,汉城街道相关职能部门走访了部分社区居民,大家表示设立临时餐点方便了居民日常生活,下一步街道要求社区加强管理,各摊位不得经营酒类和烧烤,不得大声喧哗,确保不影响居民出行和生活。

对此,李先生感到不解,为了方便居民日常生活,但也不能夜间扰民吧,而且餐点搭建的棚子占用了部分道路,万一临街方向发生火灾消防车都没法进来,也存在安全隐患。

10月24日,华商报记者来到凤城五路刘家社区,看到西门外东侧有一排临街商铺,其中有六七家餐饮店。而在商铺外的人行道上搭建了一排铁制钢架棚,棚子另一侧是一段绿化带,记者看到每个棚子外面都挂了一个黑底红字的招牌,有烧烤、海鲜炒面、砂锅、冒菜等,数了一下共有8个招牌,同时大棚底下几乎每家都摆放了桌椅。

记者走进社区随机询问了几位住户,住在朝北临街的住户称确实能听见噪音,影响晚上休息。

随后,记者走出小区看到棚子中段处,绿化带上通往其中一家餐饮摊的草坪已经被踩没了,土地上铺设了一张长约4米、宽1米的滤网,而且绿化带边缘的水泥块也被敲掉,方便食客进入。在餐饮摊外东侧绿化带处,记者还看到一张名为经开区食品摊贩临时摊点群公示牌,其中牌面上摊点名称为:刘家村社区摊点群;责任单位为:刘家社区物业办;经营时间:夏 秋 季 6:00-9:00、19:00-24:00,冬春季7:00-9:00、19:30-23:00,在其中管理制度中第七条规定:按规定的地点、范围、时间和项目经营,不擅自移动点位、扩大经营面积;第九条规定:不损坏路面、管网、绿化等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单位为:西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经开分局和未央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经开城管:通知执法中队加强管理

10月26日,华商报记者从汉城街道办了解到,该社区医保、养老等相关业务归汉城街办管辖,但物业及占道等问题归经开区管理,小区外搭棚建设餐饮摊的问题建议向经开区相关部门反映。

10月26日下午,记者联系到管理该处的西安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经开分局,工作人员表示尽快联系执法中队,加强对该处的管理。

针对这一问题,10月26日,华商报已向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发函咨询。

■矿山路翠屏湾小区

单元楼外成电动车“车棚”

近日,有市民向华商报热线反映,称矿山路翠屏湾小区内很多单元楼外停放多辆电动车,堵塞消防通道。

该市民称,很多居民直接将电动车放在楼下,甚至有人将电动三轮停在绿化带里,“不能为了自己方便,而堵塞道路,向物业反映效果也不佳。”

10月24日,华商报记者来到该小区走访,发现多个单元楼外的台阶和地面上都停放了多辆两、三轮电动车。

在2号楼一单元和二单元之间的小路上,绿化带两侧停了五六辆电动车,同时在一单元外,宽约两米的通道一侧停了一排电动车,剩余路面只能一人通行;在6号楼一单元外的台阶上和楼外一侧绿化带边,共停了4辆电动车,二单元台阶上停了2辆,其中靠近窗户的电动车正在用从一楼窗户引出的电线充电;在10号楼外,台阶上停了3辆,楼外路面上停了6辆电动车和一辆机动车。同时,在12号楼外、11号楼一、二单元外、1号楼一、三单元外、二期2栋楼外及东侧亭子周边、二期1栋楼外都有两、三轮电动和机动车随意停放的现象,其中在二期1栋楼外的绿化带里停了一辆布满灰尘的电动车,而且从该楼三层一窗户引出了一根电线,给停在一楼的电动车充电,记者上前查看时明显能听到电流声。在走访时,记者看到多数楼外的单元门上都张贴“电动车禁止入内”的标牌。

随后,记者从几位住户那里了解到,小区内共有两个车棚,分别在11号楼东边和物业餐厅边,但有住户表示由于小区电动车数量增多,两个车棚到晚上还是不够用,一些回来晚的电动车没法充电,所以很多人直接将车停在楼下或拉线充电。“电动车体积小容易挪移,可有些机动车随意停在路面上,万一发生火灾,消防车都没法通过,希望物业能加强管理。”一名业主称。

物业:加强管理 尽快整改

针对该小区车辆随意停放的问题,10月26日华商报记者联系到该小区物业,一位女性工作人员称,目前小区的两个车棚应该可以放下业主的电动车,物业同时也规定电动车不能进入单元门。对于小区车辆随意停放的问题,会尽快整改并加强管理,同时告知业主将电动车停放至规定区域。

“对楼外长时间未移动的电动车,保安会及时放到地下室等业主认领,同时加强保安巡逻时的安全意识,如果看到有电动车拉线充电时,会立即拔掉电源,通知业主。”该工作人员表示。

对此,10月26日,华商报已向西安浐灞生态区管理委员会发函咨询。

■东关南街卧龙巷小区

楼道杂物成堆

绿化带成“停车场”

与新建小区比起来,西安部分老旧小区、家属院的物业管理问题更让住户头疼。

近日,西安市东关南街卧龙巷小区住户向华商报反映,称卧龙巷小区是老旧小区,消防通道都被车辆占满了,绿地被随意占用,“楼道垃圾堆得都影响住户出行了,我们投诉过多少次了,到现在还是老样子。”

10月24日下午,华商报记者来到卧龙巷小区,发现不少单元楼大门上,张贴着物业和东关南街街办及东关南街派出所发出的《关于消防通道禁止停放车辆的通知》,但这一通知显然并未起到多大作用,小区内大部分公共区域都成了“停车场”,单元楼外的绿化带、楼与楼之间的通道处都停满了机动车。除了机动车外,小区绿地内还堆积着旧椅子,停放着流动餐车。

公共通道及绿化带被机动车侵占,小区楼道则被各种杂物占据。华商报记者看到,小区内大部分单元楼一层楼梯下方区域,都堆满了桌子、椅子、纸箱等废旧家具和生活杂物。此外,部分小区单元楼外,一层住户家窗户下方的空地也堆满了各种杂物。

物业:反复劝说也不顶用

对于小区乱停车和杂物堆积问题,该小区物业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小区里居民多是拆迁户,都是老住户了。首先,物业没有收取任何停车管理费,针对住户乱停车的问题,我们反复劝说,也不顶用。”

提到小区杂物堆积问题,该负责人称,今年,仅物业负责清运掉的杂物就有十几车,“物业亏损严重,还是拿出钱来免费帮住户清理杂物,尽管这样,部分住户还是要在楼道里堆。”

该负责人表示,针对这些问题,物业没有执法权,只能尽量劝说和管理,“不管怎么样,我们都会尽力管理好小区。”

针对这一问题,10月26日,华商报已向西安市东关南街街道办事处发函咨询。

>>知道一下

觉得物业服务差该向谁投诉?

据了解,2014年开始实施的《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中规定,设区市(包括杨凌示范区)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基准价,结合当地物业环境、硬件设施、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服务成本、物价指数等因素制定浮动幅度。其中明确,物业服务分为三个等级,其中高层住宅一级服务物业费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1.5元、二级1.2元、三级0.9元。

《陕西省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指导标准》中对各级物业服务标准都给出了详细规定,一级最高,二级次之,三级最低。如楼内通道和楼梯清洁方面,一级服务是无电梯的需每日拖擦1次,有电梯的需每周拖擦1次;二级服务则是无电梯的每日清扫1次,隔日拖擦1次,有电梯的则是每两周拖擦1次;三级服务为无电梯的每日清扫1次,每周拖擦1次,有电梯的每月拖擦1次。

值班巡查方面都要求物业管理区域主出入口24小时值班,一级服务是12小时立岗,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每小时巡查一次,并有巡查记录;二级服务是8小时立岗,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每3小时巡查一次,并有巡查记录;三级服务是重要区域、重点部位定时巡查。

业主对小区物业管理不满,该怎么投诉?

华商报记者从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了解到,如业主认为小区物业服务不到位,或物业费与物业提供的服务标准不符,可向辖区的主管单位投诉,一般情况下,各区主管单位是建设局,有些开发区则是国土资源局。华商报记者 马群 杨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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