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下发通知 进一步广泛深入开展《西安市文明 行为促进条例》学习宣传贯彻活动

西安日报 2018-10-24 04:54 大字

本报讯(首席记者张端)23日,西安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召开工作会议,下发通知,进一步广泛深入开展《西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学习宣传贯彻活动。

《通知》中指出,《西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已于2018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根据市文明办相关安排要求,全市各区县、开发区和市级部门广泛组织开展了《条例》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活动,市民群众对《条例》的知晓率有一定提高,市民文明意识有一定增强,一些不文明行为有所减少,初步达到了用法规保障市民文明素质提升的作用。

《通知》要求,各区县、开发区和市级相关部门要切实增强对学习宣传贯彻《条例》重要性的认识,站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高度,持续掀起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热潮。并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细化优化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方案,创新工作方法,采取多种措施推进工作落实。市文明办将成立督查组进行定期不定期地督导检查,各区县、开发区和市级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基层单位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条例》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考评考核。

西安市将进一步开展全覆盖、立体式、常态化的宣传,利用一切宣传阵地、采取各种宣传手段,最大限度地扩大宣传覆盖面,促进《条例》全民知晓、全民认同、全民践行,在全市营造人人知文明、人人讲文明的浓厚社会氛围。将开展集中学习、社区教育、学校教育,让全体市民群众增强文明意识、法治意识、规则意识、社会责任意识,不断强化守规矩、改陋习、讲文明的自觉性。此外,西安市将进一步严格执法,强化规范约束,做好文明交通执法、文明城管执法、公共场所控烟执法、文明养犬执法、生态环保执法等,充分发挥《条例》的“利剑”作用,对各类损害西安城市形象的不文明行为,予以严厉处罚,坚决杜绝有法不依、法不责众等不正常现象。

西安市还将继续深入开展“迎全运市民文明素质提升行动”“烟头不落地,西安更美丽”活动、“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专项行动、文明交通“车让人,人守规”活动、文明乘车“跟我排”活动、文明旅游行动、文明餐桌行动、文明祭祀活动等,在中小学校全面推进“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实践活动,深化“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治理”行动,扎实开展“绿色环保·生态文明”出行活动等。

组建“文明红袖章”市民巡访团,定期深入街道、公园、广场、车站、医院、社区、主要交通路口等公共场所,开展文明行为劝导活动。城市街区试行“文明观察”巡逻车,开展常态化巡查,劝导市民改正不文明行为。在网络、报纸、电视、广播上常态开设“不文明行为随手拍”栏目,对市民“屡劝不改”或较普遍的不文明行为进行曝光。

《通知》指出,相关部门要协同配合。工信、公安、卫计、城管等部门要建立完善共同参与执法的违法行为信息共享和执法合作机制。各区县(开发区)可根据实际需要,依据《条例》第五十三条,抓紧出台自愿参加社会服务的相关办法,统一确定本部门执法领域内参加社会服务的情形、岗位、抵扣罚款的标准以及相应的行政处罚程序等内容,并与公共信用信息记录有效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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