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正街南段有个“马路市场” 活禽宰杀摊点摆上人行道

西安晚报 2018-10-23 04:54 大字

活禽被装在笼舍里售卖

大型农贸批发市场内人声鼎沸,一片繁忙景象;市场外的人行道和慢行道上,也是吆喝声不断,各种瓜果蔬菜商贩沿街叫卖,甚至还有活禽宰杀。这一景象就发生在西安市电子正街南段,有市民反映,这个自发形成的“马路市场”不仅阻碍交通、影响市容,也对市场秩序形成一定的冲击。

10月19日,记者在现场看到,这个“马路市场”位于电子正街南段西侧长约200米的慢行道和人行道上,蔬菜、水果、小商品等生活农贸商品应有尽有。在慢行道上,一些商贩将装有苹果、橙子等货品的卡车停在路边现场售卖,由于卡车比较宽大,占去了慢行道一半的宽度,加上不断拥入围观和购买的群众,在慢行道上形成了一个个堵点,不少骑自行车的群众只好推车经过。

在人行道上,同样也是一幅拥堵的场景。记者走访中发现,除了售卖蔬菜和水果等农副产品外,竟然还有活禽宰杀的摊点,两个笼舍里装着公鸡、母鸡和鸽子等,引发了不少市民的围观。记者上前询问后得知,顾客在这里挑选好活鸡后,商贩会带着他去专门宰杀的地点。记者提出宰杀活禽属于违规行为时,这个老板笑了笑说:“尽管吃,买的人很多。”

据了解,2007年7月31日,西安市政府第十四届十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出台了《西安市畜禽屠宰管理办法》。《办法》规定,从当年9月1日起,对全市畜禽屠宰实行统一规划、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和分散经营,未经定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屠宰畜禽(农村偏远地区个人自宰自食者除外)。定点屠宰厂(场)必须建立严格的肉品品质检验管理制度,肉品品质检验必须与畜禽屠宰同步进行,并对肉品品质检验结果及其处理情况进行登记。很显然,这个活禽宰杀摊点属于违规行为。

记者走访中发现,在“马路市场”的尽头就是名为“鑫朱雀农贸批发市场”。据知情者介绍,一些商贩不愿意交纳费用进入市场,因而在市场附近自发形成了“马路市场”。对此,有市民认为,“马路市场”卖的农产品比较新鲜,价格也很便宜,应该成为农贸市场的补充,可以允许他们来经营。但不少市民认为,“马路市场”不仅阻碍交通、影响市容,也对市场秩序形成一定的冲击,希望相关部门能够重视,找出合理的解决办法。文/图记者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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