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店打工20多天 欠老板195元 当事人工资条显示她旷工两天每天扣500元 碑林区劳动监察部门调查 要求店方支付工资1500元
辛辛苦苦干20多天,不仅没挣到工资,反而要给饭店老板交钱,这让小雪很郁闷华商报记者 邓小卫 摄
华商报讯(实习记者 蒲阳 记者 卿荣波 摄影 邓小卫)在饭店工作一段时间后,没拿到工资,反而要交给饭店一些钱,这是咋回事呢?
小雪是咸阳人,今年16岁,因家里生活拮据,今年5月,她辍学来西安打工。后应聘到西安市骡马市附近的“张胖子私房菜”做服务员。然而,让她没想到的是,干了一个月,不仅没挣到工资,反而要给老板交一些钱。
小雪说,刚去的时候,店方说,工资是2100元,加全勤共2200元。干了几天后,老板娘告诉她新人工资只能按1700元算,干到最后,甚至上厕所超过10分钟都要扣钱。于是今年9月底,小雪离职,“当时老板承诺10月份会发9月份的工资。”
可直到10月20日,不但工资没有发,小雪的微信还被老板拉黑了。当天,小雪去店里询问,她在店里看到工资条时发现,9月份干了20多天,工资竟然成了负数,还要给店里倒贴钱。
昨日,华商报记者看到了小雪提供的工资条,显示小雪的工资每天为60元,出勤20天共1200元,因为迟到忘打卡共扣除145元,工服、围裙、钥匙等共扣除250元,旷工两天每天扣500元,最终实发为负195元。小雪说,在开始工作时,老板并没有说过旷工每天要扣500元。
提起这事,该店负责人称,小雪在店内的表现很一般,因为小雪不遵守店内的规定,才对其进行的处罚。
昨日上午,碑林区劳动监察大队前往该店进行调查,先是要求该店支付小雪的工资1500元,之后又告知该店老板提供员工花名册等资料,并配合调查。在调查结束后,将会依据调查结果要求该店进行整改,并进行处罚。
碑林区劳动监察大队执法人员说,初步调查发现,这家店在人员聘用上存在很多问题,他们将会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并对辖区内的用工单位进行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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