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西土出告字〔2018〕8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及《西安市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经西安市人民政府批准,西安市国土资源局委托西安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和西安市国土资源局浐灞分局以拍卖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简况
宗地位于西安浐灞生态区欧亚三路以北、广运潭大道以东,出让总面积99493.63平方米(折合149.24亩,不含代征道路60.058亩、代征绿地38.415亩),宗地因规划分为2个地块:,地块一,地籍编号为CB2-3-583-1,净用地面积73461.62平方米(折合110.192亩,不含代征道路31.239亩、代征绿地24.329亩、高压防护绿带0.553亩),土地用途为住宅、商服(共用宗),其中出让住宅用地69788.55平方米(折合104.682亩),出让商服用地3673.07平方米(折合5.51亩),容积率不大于2.0,建筑密度不大于25%,绿地率不小于35%。地块二,地籍编号为CB2-3-583-2,净用地面积26032.02平方米(折合39.048亩,不含代征道路28.819亩、代征绿地8.036亩、高压防护绿带5.497亩),土地用途为商服,容积率不大于4.4,建筑密度不大于50%,绿地率不小于25%。土地使用年期住宅用地70年、商服用地40年。
依据《西安市商品住房项目配建租赁型保障房实施细则》及西安浐灞生态区有关规定,宗地内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采取易地集中建设,易地配建费标准为5500元/平方米,竞得人应在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西安浐灞生态区管委会签订《西安浐灞生态区配建公共租赁住房易地集中建设协议》。
出让用地范围内规划的公建配套设施,受让人须按照《西安市居住区公建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承担相应的建设和移交任务。宗地内配建幼儿园建筑面积3500平方米,为公办幼儿园。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另有规定及经核实有闲置土地的单位,以及在土地利用开发、规划、建设、房屋销售等方面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被相关主管部门处罚的单位及关联单位外,均可参加竞买。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西安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凡办理数字证书、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方可参加拍卖出让活动。本次拍卖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设定最高限价,报价达到最高限价后,转竞义务教育设施代建费。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宗地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8年10月26日以后登录西安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gtzy.xa.gov.cn/或http://117.35.182.234:8080)查询并下载拍卖出让文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五、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6810万元。报名申请截至时间和竞买保证金缴纳截至时间均为2018年11月5日下午4时整。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8年11月6日下午3时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203室(未央区文景北路16号白桦林国际B座)举办。
七、如果在参加本次拍卖出让活动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请致电以下电话:
拍卖出让业务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西安市国土资源局浐灞分局:孙强83503356
西安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刘洁86787044
网挂系统使用服务:宋飞86786993
数字证书咨询电话及办理地址:029-68214920,高新区高新三路九号信息港大厦一层陕西省数字认证中心。
西安市国土资源局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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