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宠物主人立规矩,法律不能缺位 话题榜

济宁晚报 2018-09-25 22:01 大字

■本报评论员 扈宏毅

据报道,近日,西安一小区电梯里,业主陈女士的宠物狗经过一男子旁边,闻了下他的腿,于是男子和狗主人吵了起来,男子愤怒地踢了小狗。陈女士说,她的宠物犬有狗证,每年打疫苗,出门时也有牵引绳。目前,陈女士已报警,警方正寻找这名男子。

这几天,关于宠物狗的争议又一次席卷而来,除了该男子该不该暴力对待宠物狗,最令人心痛的,是一个孩子因被狗咬伤,还没来得及打第四针狂犬疫苗便因狂犬病发失去生命的悲剧,若把这两条新闻联系起来看,我们便很容易理解踢狗男子的行为,更何况,当时他身边还带着女儿。

有人说,这两种情况不一样,狗和狗也是不一样的,可关键是,我们通过什么判断,这条狗会咬人,那条狗就不会咬人呢?难道只能等到意外已经出现,才去处理事故吗?

正因为我们并不能预测狗的行为,不了解每条狗的状况,所以对于可能出现的任何突发事件,我们需要做且只能做的,就是约束好养狗的人,给养狗者立一个标准。

除了极少数有心理障碍的人,这个世界上大多数人都不喜欢伤害宠物,但是看看网友评论,为什么那么多人对养宠物这件事有那么多的怨言,对男子的踢狗行为有那么多的声援,是因为人们对某些宠物的怨恨乃至戾气往往不是宠物本身带来的,而是宠物主人造成的,是这些宠物的主人根本不懂得,怎样才是有资格养宠物。

至今还有很多人,出门不牵狗绳,任由宠物随地大小便、见人狂吠……

当然,这则新闻中的陈女士一直在强调,她有给狗栓牵引绳,她的宠物狗有证,每年都打疫苗,狗只是闻了一下……那么问题又来了,尽管有些养狗人比那些完全不负责任的主人好了很多,比如像陈女士这样,但他们依然缺乏站在公共和他人立场上判断问题的能力。正如很多人牵了狗绳,就认为我有绳就行了,但绳子的意义是什么呢?就是为了防止宠物靠近其他人,你既然有牵引绳,还任由宠物走近别人,给别人造成不适,那么有绳和没绳又有什么不同呢?至于打疫苗和有狗证,更与他人对狗的反感或者恐惧没有什么关系。

在如何文明饲养宠物上,养狗者自己的标准和以公共利益为出发点的标准往往是不同的。正如有网友说,如果我想牵着狗进电梯,这时电梯还有其他人,那么我会等下一趟电梯,避免狗对别人带来不便;也有人说,出门只牵狗绳并不够,还应该给狗带上嘴套……这些做法,恐怕在很多养狗人看来都是多余、矫情,因为如此面面俱到的人的确少见,但这恰恰是养狗者应该有的基本素质,只是我们一直以来不懂得换位思考,给自己定的标准太低,只是我们认为,只要不出事就不用在乎那么多。这当然也与法律缺位有关,因为缺乏统一行为标准,人们就会完全根据自己的想法做事。

这让我想起几天前,一男子因毒死小区宠物狗而获刑3年的案例。男子在公共场合投毒,行为极其危险,3年刑期固然罪有应得,但这件事背后的因由是他自己曾经被狗咬伤,所以担心家人也受到伤害。而在很多其他国家,街上的流浪狗会被及时处置,而即便是宠物狗咬了人,也难逃一死,且狗主人还要支付高额赔偿。同样的社会问题,如果我们总是习惯于道歉、调解,息事宁人,无法可依,即便狗咬了人,养狗者也不必付出多大的代价,那么人们很可能就会通过自己的方式来避免意外发生。

为什么那么多人对养宠物这件事有那么多的怨言,对男子的踢狗行为有那么多的声援,是因为人们对某些宠物的怨恨乃至戾气往往不是宠物本身带来的,而是宠物主人造成的,是这些宠物的主人根本不懂得,怎样才是有资格养宠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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