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追踪 利用假资料成功贷款 秦农银行总行展开调查
华商报讯(记者 佘晖)昨日,华商报A03版报道的《帮朋友忙背上巨额贷款》一事引发高度关注。用多本假房产证、车辆行驶证、银行流水单作为资产证明成功贷款,银行是工作疏忽还是有意为知?银行此前接到过多次举报,为何迟迟没有结果?
吴某:实在没有还款能力,才自己举报自己
昨日,吴某向华商报记者介绍,此次贷款,涉及贷款的资料都是假的,贷出的资金没有很好的发挥盈利,还背上了沉重的负债。他本人和小涛、小科贷款合计120万元,他还向外界借款100多万。现在他实在没有还款能力,才想到了自己举报自己。
吴某跟小科一起去省秦农银行总行监察室,再次向负责人胡某反映问题,将他跟秦农银行李某如何合作开公司,想通过放账赚高额差价的情况进行了反映。同时也反映了他们是如何通过一系列假房产证、车辆证、银行流水等手续贷款120万元。吴某称,这些问题,他曾多次向省秦农银行总行监察室举报过,一直都没有结果。
昨日,华商报记者来到省秦农银行总行监察室,负责人胡某称,他们的确接到过吴某的相关反映。事后曾经要求曲江支行处理此事,对当事人李某也进行了调查了解。
胡某称,欠银行的120万元迟迟不还,产生不良贷款,按法律效力,贷款人、担保人进入“黑名单”是银行催讨的手段之一,只有还清银行的贷款后,才能从“黑名单”上清除。
对于华商报记者提出的,涉及多本房产证、行驶证、工资流水单等资产证明造假,能从银行贷140万(已还20万)巨款,银行是如何层层审核的?又是如何复查?接下来该如何处理?胡某称,按银行规定,贷款时,对相关的资产证明材料都有严格的审核,吴某他们这批贷款是怎么放贷出去的,银行会有一个调查,随后给媒体一个答复。
律师:勿为资信状况不佳的人提供担保
康达(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吕岩介绍,吴某妹妹等人在不了解被担保人的资产、信用、经营及收入状况,也未对其签署的法律文件进行仔细审阅的情况下,为他人提供保证担保,后因他人无力偿还债务而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缺乏法律意识和法律常识所致。李某作为银行工作人员,为一己私利,导致银行根据虚假证明文件发放贷款,也涉嫌违反《商业银行法》及银行内部的规章制度,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吕岩提醒,在为他人提供担保时,应对被担保人的还款能力有充分了解,拒绝为资信状况不佳或不了解的人员、企业提供担保,必要时可要求被担保人提供反担保。还应注意自己是否能够按照约定履行担保义务,避免因为无力履行而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如合同、承诺函等)时,一定要仔细审查,或咨询法律专业人士,不签署内容存疑的文件或空白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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